(渡自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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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大亂,太祖朱元璋起於草莽,削平群雄,北逐元人,即皇帝位,建號大明[],都南京,史稱洪武之治。後燕王棣靖難之役建文帝不知所終。王遷都北京。修大典,鑄洪鐘;五征沙漠,七下西洋,外邦賓服,史稱永樂盛世二帝,寧邦守土,一時之盛世,是為仁宣之治英宗以降,閹宦專權,國勢日衰;孝宗踐祚,親賢臣,遠小人,一時中興。世宗之後,帝主怠政,士子結黨,閹宦專權,朝政不綱。終亡於順。順復亡於。清人南下,江南至嶺南宗室相繼而起,皆不久有。昭宗嗣於廣東,力支十有五年,崩。明遂亡。自太祖昭宗,紀統二百九十三年,王天下二百七十六年,傳世十有九帝。疆土盛時,「東起朝鮮,西據吐蕃,南包安南,北距大磧。東西萬一千七百五十里,南北萬零九百四里[]」。

大明
大明之徽
大明之所在
大明之所在
國體: 君主制
元首 大明皇帝
總揆 內閣大學士司禮太監
國都 南京應天府北京順天府中都鳳陽府
國語 官話
用語 官話
通貨 大明寶鈔、銀兩
立國 洪武元年正月
太祖即皇帝位
亡國 永曆十五年十二月
昭宗陷虜
前後歷二百九十三年

興廢

太祖開國

季,蒙人暴虐,分國人四等,魚肉漢人。帝主奢靡,不擅國計,國用日匱,遂濫發寶鈔。致民不聊生,海內生怨。至正十一年黃河大水,紅巾起,海內呼應,天下大亂。次年,郭子興濠州舉事,淮右布衣朱元璋附之,戰輒勝,子興遂妻以所撫馬公女,即高皇后也。十五年三月郭子興卒,元璋盡攬其部。十六年二月,元璋陷集慶,改應天府廿三年陳友諒廿四年自立爲吳王,史稱西吳,廿七年張士誠,降方國珍廿八年正月,太祖應天稱帝,國號大明,改元洪武。七月,移師北伐,克大都,元帝北亡。洪武四年,收四川;十四年元梁王,克雲南;數征沙漠,廿年降元太尉納哈出,平遼東。至此天下始定。

靖難之役

主文:靖難之役

太祖崩,立太孫允炆為儲,史稱建文帝建文帝方孝孺齊泰黃子澄,倡削藩。燕王朱棣以「皇明祖訓」靖難。洪武三十五年,敗建文帝,入主京師,更年號「永樂」。史稱「靖難之役」。

永樂王朝

燕王入京,殺景清鐵鉉,誅方孝孺十族。更年號「永樂」。任內立內閣,用姚廣孝,削藩。命草「永樂大典」。令鄭和七下西洋,尋建文蹤跡,實欲揚國威。五征漠北,欲當天可汗。南征安南。命亦失哈松花江,設努兒干都司。平思南、思州土司亂,設貴州布政使司。欲強控烏思藏,遣官吏迎僧入京,封號,曰帝師。史稱永樂盛世

中衰

明自成祖以降,內閣用事,及世宗,則帝不用事,內閣攬權,黨爭始。萬曆初,張居正使考成之法,貪官皆懼之。令明朝繁盛一時。及居正逝,新法盡被帝廢。

熹宗朝不問國事,權或拖於閹寺,無治人以行治法,亦外釁而內訌;天災連年,西北民變遂起。魏忠賢司禮監而議國是,內閣之勢始衰。

毅宗踐祚,殺魏氏而借其勢重振皇權。然此時久廢不興,兼之天災瘟疫,縱有回天之意,難救中原之危。兼之思宗剛愎自用,時數敗壞,日甚一日。

亡滅

崇禎初年,三餉繼立,民變迭起,無餉則軍畔,加稅而民反,反勢斯成。時,高迎祥自號闖王,李自成張獻忠先後附之,各據一方,互為呼應。及後,高迎祥薨,李自成繼起,克潼關,入長安,自立為帝,國號大順。獻忠克蜀,入成都,建國大西

崇禎十七年四月,李自成陷北京思宗自縊於煤山。明將吳三桂,開山海關兵入中原,大開殺戒。遂有滿清大屠殺,中原江南,血染人間。

中國淪喪,則有衣冠南渡。安宗嗣於南京紹宗嗣於福建,據長江而守天險,求偏安而存明祀,然諸鎮不和,黨爭相鬥,以致無力禦敵,竟至左良玉揮軍東畔,天險虛設,二年則浙閩皆陷,諸帝共死。後清廷剃髮令起,漢民憤之,南明殘勢復起,閩粵川渝,皆有反擊。

曾有明將鄭成功圍金陵以復中華, 然以敗終。西南川滇李定國以守,屢有勝績,留明十餘載漢家江山。雖定國忠勇,遺民思邦,於永歷六年至八年復桂取粵。然天下大勢已去,諸將不合,終以野亡。永歷十三年,因孫可望之叛,清軍陷昆明,定國西走。西南竟陷矣。

永曆十五年十二月,昭宗南狩緬甸。緬王莽白獲帝,獻於虜。十六年四月,吳三桂昭宗雲南昆明,明遂亡。

延平武王鄭成功奉明寧靖王術桂監國,據臺灣抗清,仍用永曆年號。歷三世,三十七年亡。漢家天下至此盡於滿洲也。

禮儀

大禮

明之禮有多目。莫重於天。是為大祀,次中祀,次小祀。天子親大祀。每歲行大祀十三、中祀廿五、小祀凡八。皆遣官祭之。復有非常祀,籍田釋奠之禮屬之。[]宗廟社稷,大祀也。先師,中祀也。雖帝王不親中祀,惟釋奠之禮,實有大祀之實,帝王親之。廟堂配享,兩廡從祀,古已有之。配享者大賢,從祀者次之。嘉靖中,世宗皇帝以孔子禮同天,非之。從張璁言,廢孔子王爵,止稱至聖先師。復隳孔廟之像,代以木主,著為制。[]明初因制,像聖賢而祀之。自是乃改。嘉靖中從祀者九十一人,累增之,凡九十七人。[]明制,凡神必有祀。無祀之神,祀於厲壇。厲壇者,厲鬼之壇也。此制前朝多無,洪武中置之。京師有泰厲。各藩有國厲,縣有郡厲。是故明之祀,周及上下,無疏漏不祀者。

朝貢

藩王朝明皇帝,遣應天知府勞之,藩使來朝,遣同知勞之。賜宴,遂朝皇帝於奉天殿,朝皇太子於東宮。見畢,上下復賜宴多席。送還出境。[]

有明之世,他國之欲通中華者,必由朝貢,是故明世無邦交之義,而有朝貢之禮焉。太祖皇帝曰:以小事大,古今一理。他邦之來朝者,雖大小有別,強弱殊異,一以同禮待之。明制,琉球國二歲一貢,朝鮮安南占城暹羅三歲一貢。日本國十年一貢。洪武十六年,行勘合制。賜諸國勘合若干道,貢使持勘合,乃許貿易。沿海置市舶司,以甄勘合之虛實。朝貢之制既完,因之獲利者亦眾。或一歲多貢,朝廷頒賜之厚,倍於所貢。明制,禁民與貢舶通,久之法馳,走私日熾,有司患之。[]

食貨

明初,太祖皇帝釐正戶籍。置三等戶。民、軍、匠也。復遷民之無田者於諸空地以實之。明世口數,雖諸說不一。然皆不下一億。[]中尤以浙江南直隸江西為庶。天下戶口,半在此焉。[]華北諸省,歷朝屢被瘡痍,明立,亦見甦生。譬若陝西,萬曆中,戶口較洪武時倍之。蓋太祖行遷徙、減賦、軍屯諸策,田畝既耕,民生遂得小康焉。[]

明之賦稅,國初用唐兩稅法。歲入七分用之,三分存之。嗣後國用益繁,至世宗朝而不敷。二廟臨朝,天下賦稅積欠,至有十餘年而未征者。萬曆九年,乃從首輔張居正議,行一條鞭法。其後每有大役輒加增派,萬曆三大征崇禎中民亂,咸加增賦。[]明初賦稅多實貢其物,正德以降,代以金銀者愈眾。久之,官俸、兵餉、宗藩之祿,亦皆支以銀兩。[]

明之賦稅,尤亂於其季。神宗朝礦稅甚苛,監稅復濫,民苦之。至於加派繁復,明季所課非常之稅凡兩千萬兩。民不堪其重焉。[一〇]

明制,國家專鬻鹽、茶。置綱冊,載於其冊者許代賣之。茶則有官茶、商茶、貢茶之別。官、貢皆直輸朝廷,商無預之。商茶蓋商以實物易官製憑據,號曰引目,茶商以引目取茶,始得鬻茶於市。明制禁酒。終明之 世鮮產之。酒稅較他稅為輕,皆上之州府,不達禁中。[一〇]

明因古來之習,以農為國本。三百年間,農具、施肥、種植、水利皆有所更新。明季浙西、太湖所植水稻,其密度之高,甚於共和國初。[]或云,明之糧產,半倍於[]是故明世天下糧產之豐,前所未達,後亦有所不及焉。惟耕地多集於三吳,地凡貧瘠,雖有田而不耕。

明之匠人,别立一戶。是為匠戶。復分民匠、軍匠。軍匠者,居諸衛所,隸兵部。民匠隸工部,朝廷每興土木,民匠為之,勞而無給。明匠世襲,禁轉為民。民匠之中,尚有住坐匠、輪班匠。住坐諸匠宿京師,輪班諸匠無常居處,隨徵而應,班時或一歲、或二、三歲。[一一]

明世,凡儒戶并農商漁茶之戶皆屬民戶。民之所業有貴賤,民戶之中,嚎喪、乞丐、器樂、女妓之屬,時人賤之。[一一]

兵備

明制,軍戶世業兵。是故明之兵皆世襲,非征自民丁。此制漸馳,朝廷乃募兵於民。明廷廣置屯田,軍以所屯之田自給。有明之世,火器大盛,銃、炮之用益頻。清人遠不及之。[一二]

明之用武也鮮,永樂以降,皆作守勢。明重文,委將兵於進士。復行兵將分離之制,是故將不領常兵,兵不屬一將。[一二]明廢元軍制,更置都指揮使司凡二十三。[一三]下置諸衛所,有事則以五軍都督府節制之,無事則歸。是故帝王總天下兵馬,眾帥不預之。明制,軍戶遷移,閤門從徙。每會調防之期,從遷者甚眾。[一四]

曰若兵器,明初有寶源局、軍器局、兵仗局。製碗口銃以備軍用。永樂以降,著為常制。成祖皇帝伐蒙古,用火銃齊射之術。于謙守京師,亦賴火器得全。萬曆中,樂清趙士楨自製諸火器、戰車,作《神器譜》。努爾哈赤興於遼東,明廷乃引紅夷炮制之。時朝廷自西洋購炮,已而仿製之,中華之有巨炮,實肇跡於明也。是故火器之用,以明為盛。[一五]

律法

明有三法司,曰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刑部審事,大理寺驗之,都察院司風紀。刑部之下,復置十三清吏司,聽訟斷獄。刑死以下者,一決於刑部。諸大案、死、流之刑,與寺、院共治。是為會審[一六]諸布政使司,置提刑按察使。州府并屬縣,則以州官為之。明世,大小鄉村,置申明亭,亭有老人,理鄉中爭訟。[一六]

三法司不司軍戶。軍中律法,悉聽衛所鎮撫司,理軍戶之訟,正軍法焉。都司之下亦置有斷事司,參預軍法。[一六]

明之廠衛,名昭於世。廠者,多謂東緝事廠也。復有西廠、內行廠。衛者,錦衣衛也。錦衣本禁中衛所,其制與諸衛所同,有鎮撫司。[一七]故付錦衣衛者,實下其鎮撫司也。[一七]有明廠衛勢極熾,三法司雖有其名,其實也見奪於廠衛。英宗、憲宗皇帝朝,錦衣衛得預會審。至熹廟御朝,廠衛之虐益肆,士人以下刑部為幸。

論明之律法,必以《大明律》。明律自洪武六年起議,洪武三十年,製大明律成。凡名例律、吏律、戶律、禮律、兵律、刑律、工律四百六十六條。太祖皇帝復製大誥四篇,以戒不法。是為欽定律誥。明之律例,可更者唯例而已,律之為祖宗成法,禁修之。萬曆十三年,重修諸例,以新明律,成《大明律附例》。[一八]太祖鑒前元之敗,立法尤嚴。必欲除亂暴而後已。惟明律用刑,流於殘酷,肉刑之用甚繁。[一九]

明世職官之制,皆由《大明會典》百八十卷。孝宗弘治中李東陽輩製《會典》成,著為永式。

外交

朝鮮

主文:朝鮮國

洪武二年,高麗王顓表太祖即位,賜以金印、誥命,封高麗國王。二十五年,其門下侍郎李成桂主國事,更名旦,遷都漢城。遣使大明請改國號,太祖詔定朝鮮,取意朝日鮮明也。萬曆二十年,日本寇朝,史稱壬辰倭亂。神宗遣兵援朝。天啟七年,清攻朝鮮,朝鮮屢戰皆敗,明援難繼,無計可施,其王畔明而臣清也。

日本

主文:日本國

初,設為永不兵伐之國。後室町幕府權勢不再,戰國紛亂,屢有武士落海為寇,襲擾大明。是為倭寇。故複海禁令限貿易,遣戚繼光定粵閩。

豐臣太閣間,秀吉興軍伐朝鮮,眾近十五萬,明以兵八萬討之。日本軍退。至秀吉薨,德川家康別立幕府,與明和好,自此在無戰端。

至隆慶,海禁鬆弛,雖不得直接舟連相交,亦可貿易相通也。日本白銀遂大入中國。

泰西

政治

明之中葉,國以有大航海,殖民世界。故臺灣東南亞之地,皆為彼據。至葡萄牙澳門,與明交甚。

時隆慶開關,海禁漸鬆,西人如利瑪竇等競入中原。譯幾何原本,傳宗播教,文化以新。

然至末世,諸國皆有殖民中原之心,屢有戰端。崇禎六年,艦犯境,明將鄭芝龍敗之。十年,廣州,明水師卻之。永曆十五年,明將鄭成功取臺灣,敗荷軍,臺灣為中國有。

食貨

連接經年,物流相通,中國為西貴之玩,歐國技巧為華夏之用。

以機發石,元而用火。至明以降,火器益重,其技多西法也。嘉靖之佛朗機,西國名也。萬曆紅衣大炮始進,紅衣者,亦紅夷也。及至崇禎,大學士徐光啓請西人製造火炮,以衛諸鎮。斯大宗也。至清則復習騎射,火器見棄,交流斷絕。

火炮之外,歐人於美洲所掠金銀,亦以貨殖而大入中國,晚明以銀為幣,亦有此因。

畛域

明無行省之制,而置承宣布政使司當之。南北二京以下,置布政使司凡十三。其下轄府、直隸州、軍民府。復有二直隸,南直隸北直隸也。

明之五軍都督府,下置諸衛所。邊衛多有軍屯,名為軍,實與州府無異。復有在外奴兒干都司烏思藏都司朵甘都司并所轄諸衛、千戶所招討司,猶封疆之藩,其土人自治之,歲或入貢焉。

帝系

明帝系,自成祖靖難以還,皆以成祖子孫為大宗。惟惠宗皇帝系出懿文太子標。紹武帝系出唐定王桱。寧靖王術桂系出遼簡王植。

廟號 在位 年號 陵寢 備考
太祖 開天行道肇紀立極大聖至神仁文義武俊德成功高皇帝 朱元璋 三十一年 洪武 孝慈高皇后馬氏 孝陵 洪武帝
惠宗 嗣天章道誠懿淵功觀文揚武克仁篤孝讓皇帝 朱允炆 四年 建文 孝愍讓皇后馬氏 建文帝
成祖 啟天弘道高明肇運聖武神功純仁至孝文皇帝 朱棣 二十二年 永樂 仁孝文皇后徐氏 長陵 永樂帝
仁宗 敬天體道純誠至德弘文欽武章聖達孝昭皇帝 朱高熾 九月 洪熙 誠孝昭皇后張氏 獻陵 洪熙帝
宣宗 憲天崇道英明神聖欽天昭武寬仁純孝章皇帝 朱瞻基 十年 宣德 恭讓皇后胡氏

孝恭章皇后孫氏

景陵 宣德帝
英宗 法天立道仁明誠敬昭文憲武至德廣孝睿皇帝 朱祁鎮 十四年 正統 孝莊睿皇后錢氏 裕陵 正統帝
代宗 符天建道恭仁康定隆文布武顯德崇孝景皇帝 朱祁鈺 七年 景泰 孝淵景皇后汪氏

肅孝皇后杭氏

景泰陵 景泰帝
英宗 法天立道仁明誠敬昭文憲武至德廣孝睿皇帝 朱祁鎮 八年 天順 - 裕陵 -
憲宗 繼天凝道誠明仁敬崇文肅武宏德聖孝純皇帝 朱見深 二十三年 成化 廢皇后吳氏

孝貞純皇后王氏

茂陵 成化帝
孝宗 建天明道純識中正聖文神武至仁大德敬皇帝 朱佑樘 十八年 弘治 孝成敬皇后張氏 泰陵 弘治帝
武宗 承天達道英肅睿哲昭德顯功弘文思孝毅皇帝 朱厚照 十六年 正德 孝靜毅皇后夏氏 康陵 正德帝
世宗 欽天履道英毅神聖宣文廣武洪仁大孝肅皇帝 朱厚熜 四十五年 嘉靖 孝潔肅皇后陳氏

廢皇后張氏

孝烈皇后方氏

永陵 嘉靖帝
穆宗 契天隆道淵懿寬仁顯文光武純德弘孝莊皇帝 朱載垕 六年 隆慶 孝安皇后陳氏 昭陵 隆慶帝
神宗 範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皇帝 朱翊均 四十八年 萬曆 孝端顯皇后王氏 定陵 萬曆帝
光宗 崇天契道英睿恭純憲文景武淵仁懿孝貞皇帝 朱常洛 四月 泰昌 孝元貞皇后郭氏 慶陵 泰昌帝
熹宗 達天闡道敦孝篤友章文襄武靖穆莊勤悊皇帝 朱由校 七年 天啟 孝哀悊皇后張氏 德陵 天啟帝
威宗 紹天繹道剛明恪儉揆文奮武敦仁懋孝烈皇帝 朱由檢 十七年 崇禎 孝節烈皇后周氏 思陵 崇禎帝
安宗 奉天遵道寬和靜穆修文布武溫恭仁孝簡皇帝 朱由崧 五月 弘光 孝哲簡皇后黃氏 河南孟津 弘光帝
紹宗 配天至道弘毅肅穆思文烈武敏仁廣孝襄皇帝 朱聿鍵 二年 隆武 孝毅襄皇后曾氏 羅漢嶺 隆武帝
朱聿𨮁 月餘 紹武 紹武君臣冢 紹武帝
昭宗 應天推道敏毅恭儉經文緯武禮仁克孝匡皇帝 朱由榔 十六年 永曆 孝剛匡皇后王氏 永曆帝殉國處 永曆帝
朱術桂 未即皇帝位 永曆 寧靖王墓 明鄭監國
  1. 朱國禎湧幢小品》卷二「國號」條云:「國號上加『大』字,始於胡元,我朝因之。……其言大、大、大者,乃臣子及外夷尊稱之詞。」
  2. 明史
  3. 《明史》卷四十七 志第二十三 禮一
  4. 四點〇 四點一 《明史》卷五十 志二十六 禮四
  5. 《大明集禮》卷三十,賓禮一
  6. 陳學霖《明代人物與傳說》第二百七十六頁,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7. 七點〇 七點一 七點二 七點三 七點四 張顯清《經濟史》明代後期糧食生產力的提高
  8. 《明史》卷七十八 食貨二
  9. 《明代周忱對江南地區經濟社會的改革》第一百三十四頁,臺灣商務印書館
  10. 一〇點〇 一〇點一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史研究所《財政史研究》明末財政
  11. 一一點〇 一一點一 蔡石山《明代的女人》一六九、一七一頁
  12. 一二點〇 一二點一 林洛《明朝滅亡的真相》明朝的軍事實力
  13. 聞明、張林《中國歷史百科·官称衙署》
  14. 徐泓《二十世紀中國的明史研究》第六十二頁,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15. 王兆春《中國古代兵器》第二十七頁
  16. 一六點〇 一六點一 一六點二 易述程《法治天下 : 歷代法制與公正嚴明》ISBN 9787514330762
  17. 一七點〇 一七點一 王世貞《錦衣志》
  18. 北大在線課件《明朝的立法制度》第二,明朝的立法活動
  19. 管軍軍《中國古代的“皇杖”》九十一、九十二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