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國
琉球國在東海之上,據山而立國。居海道要衝處,商賈輻輳,號「萬國津梁」。
琉球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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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體: | 君主制 | |||
元首: | 琉球國中山王[一] | |||
總揆: | 國相[二]、法司[三] | |||
國都: | 首里 | |||
國語: | 琉球語 | |||
通貨: | 洪武通寶、永樂通寶[四]、 大世通寶[五]、世高通寶[六]、 金圓世寶、中山通寶、寬永通寶[七]、 鳩目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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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國: | 宣德四年 中山王尚巴志一統三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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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國: | 明治十二年 日本明治天皇除其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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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後歷四百五十年 |
史
初,琉球不通中國。《中山世譜》云:天地開闢之初,東海不足居處。時有一男一女,生於大荒際,男名志仁禮久,女名阿摩彌姑,運土石,築琉球山川。山川既成,天帝之子下界,生三男二女:長男為天孫氏,國君始也;二男為按司始;三男為百姓始;長女為君君之始;次女爲祝祝之始。
天孫氏之裔為王,既而交讓,相傳凡二十五紀,歷萬七千八百有二年,為奸臣利勇所篡。天孫既亡,浦添按司舜天以兵平之,代王琉球。傳三世,英祖受禪。時值元季,元世祖遣官招諭之,不能達;元成宗遣兵來攻,亦不能克。明洪武初,英祖裔孫政微德衰,按司蜂起稱雄,國分為三:曰山北、曰中山、曰山南。五年,明太祖遣使告其國。中山王察度遣弟泰期朝貢,琉球始通中國。十六年,山北王怕尼芝、山南王承察度亦遣使朝貢。時三王爭雄,互相攻伐,民不聊生。太祖乃命內史監丞梁民賜之勅,令罷兵息民,三王並奉命。
時中山王武寧,言足飾非,辯足拒諫,奢侈宴遊,荒於酒色;諫者罪之,諛者悅之。壞覆先君之典刑,國人敢怨而不敢言。南山佐敷太守尚巴志甚得民心,遂北伐中山奪其國,立父思紹為王。巴志有治世安民之能,能輔翼父王,發政施仁;有功者賞,有罪者罰。臣民皆悅,中山益強。乃北伐攀安知,南平他魯每。宣德四年,尚巴志一統三國,都首里,更號「琉球」,遂開尚氏之基。巴志薨,子忠立。其後兄弟叔姪爭位,篡弒頻仍。景泰四年,泰久立,琉球始安。是時,琉球商賈輻輳,大致昇平。王命輔臣鑄萬國津梁巨鐘,懸於臨海寺,以誌其功績。泰久薨,子德立。尚德好大喜功,殘害益甚。群臣不堪其虐,弒尚德而立其臣圓。
萬曆間,日本國關白欲伐朝鮮,遣使往招琉球,不從。三十七年,日本薩州遣勁兵三千入境,先破今歸仁,俘守將向克祉及大臣馬良弼等;後至那霸,敗鄭迵、毛繼祖之師,國中震恐。三月初二破首里,殘破其都,大肆焚掠,擄其王。[八]旋釋歸。日人遣兵守其國,以監其內政。自是,琉球兼附日本薩州。
同治十年、明治四年,日本廢藩置縣,詔琉球國改琉球藩。明治十二年,詔廢琉球藩,改沖繩縣。琉球王泰遣使赴清,盡訴其事。清亦交涉於日本,日本不報。其後光緒二十年,清為日本所敗,琉球遂為日人所據。
制度
琉球之王號曰琉球國中山王,尊稱曰御主加那志前。王妃曰按司加那志。其王族皆稱按司。蓋按司者,球語主之意也。其國總揆曰攝政,掌司儀之事。國之政事分委於職官。其最尊者曰三法司,率王之母舅、妻父任之。其次有察度官,以司刑名;有耳目官,以資訪問;有那霸官,以理錢穀。[九]王舅、法司及紫巾官,稱某地親方;三品以下黃帽官,皆稱親雲上,未有地方者,稱某里之子親雲上,或稱某筑登之親雲上。從六品敘德郎,從七品敘功郎,皆稱某掟親雲上。八品黃帽官稱某里之子,領地方者,稱某地里主。九品紅帽官稱筑登之。未入流,皆不稱姓名也。[一〇]
其國刑法有死刑三:一淩遲、一斬首、一槍刺(用木樁作十字架,捆手足,以槍刺其心令死,即梟於其處,樁倒乃止);輕刑五:一流(流有三等:有配定流置某島安置,不准放還;有為惡不悛,族人共稟法司請加流罪者,則限其年數,配遣所流之島。頭目等申其改過,許遣還。否則至期復流遠島,仍前法申遣。再不梭,顛轉流於三十六島外之別島矣。有犯罪重者,則縛其手足,以獨木小舟配遣西馬齒山,顛遞至外島,然多有漂沒者)、一曝日、一夾、一枷(有輕重二等:輕者數十斤、重者數百斤)、一笞(竊盜最嚴,初犯,笞若干、夾一次、曝日一次;再犯、三犯以次遞加,亦有時竟立斬者、立配流外島者)。[一一]其執法甚嚴,不徇情面,即官長父子兄弟犯法,輕則徙流重則處死,不曲庇絲毫也。[一二]
民俗
男女皆以白紵纏髮,從頂後盤繞至額。男人用鳥羽爲冠,裝以珠貝,飾以赤毛,形製不同;婦人以墨黥手爲文,以羅紋白布爲帽,其形正方。皆織樹皮并雜色紵及雜毛以爲衣,製裁不一。綴毛垂螺爲飾,雜色相間。下垂小貝,其聲如珮。綴鐺施釧,懸珠於頸。又織藤爲笠,飾以毛羽。獵漁者之家,必安獸頭於門戶上。
俗事山海之神,祭以酒肴;或累石繫幡,以爲神主。嫁娶以酒肴、珠貝爲聘。或男女相悅,便爲匹偶。婦人產後,以火自炙,令汗出,數日便平復。凡有宴會,止以一盞,輪流飲之,共飲頗醉。一人唱,眾皆和,音頗哀怨。或令女子搖手而舞。偶得異味,先進尊者,而後少者食之。
其病死者氣將絕,擧至庭,氣絕,則親族哭泣相弔。後洽其屍,去腐收骨,以布纏之,裹以葦席,親土而殯,上不起墳。子爲父者,數月不食肉。[一三]
男子不去髭,亦不羽冠,但結髻於首後。凡有職者簪一金簪,漢人之裔則結於髮之中,俱以色布纏其首。[一四]衣制皆寬博交衽,袖廣二尺,口皆不緝,特短袂,以便作事。襟率無鈕,總名衾。男束大帶,長丈六尺,寬四寸以為度,圍腰四五轉,而收其垂於兩肋之間。煙包、紙袋、小刀、梳篾之屬皆懷之,故胸前襟常縐起凸然。其肋下不縫者,惟幼童及僧衣為然。僧別有短衣如背心,謂之斷俗。[一五]
國王側翅烏紗帽,盤金朱纓,龍頭金簪,蟒袍,帶用犀角、白玉,皆如前明賜衣制。王妃鳳頭金簪。宮人亦分五等。命婦頭簪,皆視其夫品秩。正一品以下,帽八等,簪四等,帶四等。正、從一品:金簪,彩織緞帽,錦帶,綠色袍。正、從二品:正二品金簪,從二品金花銀柱簪,紫綾帽,龍蟠黃帶,深青色袍;下至八九品朝服皆同。正、從三品銀簪,黃綾帽,龍蟠黃帶。正、從四品,簪、帽、袍同三品,龍蟠紅帶。正、從五品,簪、帽、袍同三品,雜色花帶。正、從六七品,簪、袍同三品,黃絹帽,帶同五品。正、從八九品,簪、袍同三品,大紅縐紗帽,帶同五品。雜職簪冠同三品,紅絹帽,帶同五品。里、保長,銅簪、藍袍、紅布帽或綠布帽。蔭、官生,簪、帽、服、帶俱同八品。外有青布帽,百姓頭目戴之。[一〇]
球國衣冠之制,始於尚真王治世之時。康熙四十五年,程順則纂《琉球國中山王府官制》而善之。至尚敬王治世,法司蔡溫又善之,遂成九品官階,似中華之九品官人也。
琉球土產無鬥鏤樹,亦無胡椒,硫磺雖產自北山,而取之亦甚艱。無熊羆豺狼虎豹猛獸,是以多野馬牛豕價廉甚。每一值銀二三錢而已。牲雖賤,人有終歲不獲食者,貧約故也。[一四]然球國孤懸東海之中,有南番酒,出自暹羅;[一四]茶皆從日本至,[一六]其煙、刀、紙張、摺扇、漆器之類,亦皆來自日本。[一二]各色錦帽、錦帶,本國皆無之,閩中店戶別織布與之。[一〇]扼中華、日本、南洋之要衝,是故商賈輻輳,極盛一時,號曰「萬國津梁」。前尚氏當國時,鑄幣二:曰大世通寶,曰世高通寶。至後尚氏,鑄金圓世寶、中山通寶。及尚質王立,鑄鳩目錢,通行國中。[一七]其錢環如鵝眼,無輪廓;貫以繩,積長三寸許。連四貫而合之,封以紙,上有鈐記。[一八]然其外交通貨,用中華之永樂通寶、日本之寬永通寶。
政區
其國有府凡三,曰中山,曰北山,曰南山。又有三十六島,星羅碁布,環國如藩,皆隔海之地也。
三府五州三十五郡:俗叫府州曰方,又叫郡曰間切。
中頭中山府五州:首里三平等(三平等者,真和志之平等、南風之平等、西之平等之謂也)、那霸、泊,十一郡:西原、浦添、宜野灣、北谷、讀谷山、越來、美里、中城、勝連、與那城、具志川是也。原有八郡,康熙年間分爲十一郡。
島尻南山府十五郡:真和志、南風原、東風平、大里、佐敷、知念、玉城、摩文仁、具志頭、喜屋武、真壁、高嶺、兼城、小祿、豐見城是也。原有十四郡,康熙年間分爲十五郡。
國頭北山府九郡:恩納、金武、久志、名護、羽地、本部、今歸仁、大宜味、國頭是也。原有五郡,康熙年間分爲九郡。
三十六島:
庇郎喇(俗叫平良)、姑李麻(俗叫來間)、烏噶彌(俗叫大神)、伊奇麻(俗叫池間)、面那(俗叫水納)、伊良保(俗叫惠良部)、達喇麻(俗叫多良間)。
以上七島,總稱之曰宮古島。
又曰:麻姑山、伊世佳奇(俗叫石垣)、姑彌(俗叫古見)、烏巴麻(俗叫小濱)、阿喇斯姑(俗叫新城)、達奇度奴(俗叫武富)、巴梯呂麻(俗叫波照間)、姑呂世麻(俗叫黑島)、巴度麻(俗叫鳩間)、由那姑尼(俗叫與那國)。
以上九島,總稱之曰八重山。
又曰大平山、姑達佳(俗叫久高)、津奇奴(俗叫津堅)、巴麻(俗叫濱比嘉)、伊奇(俗叫伊計)、姑米(俗叫久米)、東馬齒山(俗叫前慶良間)、西馬齒(俗叫西慶良間)、度那奇(俗叫渡名喜)、阿姑尼(俗叫栗國)、椅世麻(一曰椅山,俗叫伊江)、葉壁(俗叫伊平屋)、硫磺島(俗叫鳥島)、度姑(俗叫德島)、由論(俗叫與論)、永良部(俗同)、由呂(俗叫與呂)、烏奇奴(俗叫沖野)、佳奇呂麻(俗叫垣路間)、烏世麻(俗叫大島)、奇界(俗叫鬼界)。
凣管轄之島,星羅碁布,環國如藩,皆隔海之地也。衣服容貌,自古至今,總受中山一統之制,而與他國不類。自明以來,中華人所稱琉球三山六六島者,即是也。[一九]
兼查
備考
- ↑ 俗呼曰「御主」,亦有呼「首里天加那志」者。
- ↑ 俗呼「攝政」,以王子任之,司典禮事。
- ↑ 法司有三,俗呼「三司官」。類中華之丞相也。
- ↑ 洪武通寶、永樂通寶,皆中華大明之錢也,球人呼曰「京錢」。
- ↑ 尚泰久王仿永樂通寶而鑄。
- ↑ 尚德王仿永樂通寶而鑄。
- ↑ 寬永通寶,日本之錢也。
- ↑ 《歷代寶案》卷十八
- ↑ 謝杰《琉球錄撮要補遺》
- ↑ 一〇點〇 一〇點一 一〇點二 徐葆光《中山傳信錄》卷五
- ↑ 周煌《琉球國志略》卷十二
- ↑ 一二點〇 一二點一 張學禮《中山紀略》
- ↑ 蔡溫等《中山世譜》卷一
- ↑ 一四點〇 一四點一 一四點二 陳侃《使琉球錄》
- ↑ 李鼎元《使琉球記》卷四
- ↑ 《大明一統志》卷之八十九
- ↑ 鄭秉哲《球陽記事》附卷之一
- ↑ 李鼎元《使琉球記》卷五
- ↑ 蔡溫等《中山世譜》首卷
引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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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完備,文辭可觀,堪稱卓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