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崇禎明思宗朱由檢之年號也。始於一六二八年,止於一六四四年,凡十七年。

大事

十七年,俾中官小毛子挾子逃之,自縊于煤山。

紀年

崇禎 元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七年 八年 九年 十年
西元 一六二八年 一六二九年 一六三〇年 一六三一年 一六三二年 一六三三年 一六三四年 一六三五年 一六三六年 一六三七年
干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崇禎 十一年 十二年 十三年 十四年 十五年 十六年 十七年
西元 一六三八年 一六三九年 一六四〇年 一六四一年 一六四二年 一六四三年 一六四四年
干支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天啟
大明年號
弘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