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註︰蓋當今數學之事,誠難僅以文述,而無符號,故凡數學之文,咸有漢字、拉丁字相易之事,以合文言、數學,則無論文理之人,皆可明之也。

映射,或曰函數,東瀛謂之關數,運算之抽象也。四則開方立方等,咸為映射之屬。 映射者有二:一曰顯射(顯函)者,可作之制;一曰隱射(隱函)者,弗能作之制也。(後者按映射之目實弗映射也)

單射兼滿射(雙射)
單射而非滿射
滿射而非單射
非單射亦非滿射

定義

有甲乙二,凡甲之一物,相應乙之一物,則曰甲映射乙耳。

夫加,映射也,如「三,四」射七,「二,九」射十一。立方者,亦映射也,如二射八,負一射負一。倍者,亦映射也,如二射四,負三射負六。

凡甲不同之物,射乙不同之物,曰單射,亦曰內射。實數之立方,單射也,蓋異數之立方必異。加法者,非單射耳,蓋二加三即四加一也。

凡乙之物,均為甲物所射,曰滿射,亦曰映上。實數之立方,滿射也,蓋實數必有其立方根射之。實數之平方,非滿射耳,蓋負二無方根射之。

單滿合射者,雙射也,亦曰一一對應。實數之立方,雙射也。倍者,整數雙射偶數也。

主文:

問:當世數學,物皆為集,然則何謂甲( )映射乙( )(記曰「 」)耶?

答曰:映射乃甲乙之關係[]也。甲取物曰乾( ),射乙之一物,曰乾之(記曰「 」)。乾與其象,合成一對(記曰「 」),聚以成集,即為映射耳(記曰「 」)。甲曰定義域,乙曰陪域,而象之集(記曰「 」)曰值域

高等數學教材之釋(大學通用)

二非空集 ,以法則 ,使 集之每壹元素 ,皆對應於唯一確定之元素  集,則謂 爲其之映射自  。記曰

 

 謂之之于斯映射,且記作   謂之原像之于斯映射。

限格

  1. 組成:定義域 ,值域 ,法則 ,定義域之每元素 皆有唯一確定元 對應之。
  2.  之像 惟一,而 之原像 或惟一或不唯一。值域  之子集,記之 。、

殊類

  1. 集合 ,謂之滿射
  2.  中任意 ,則謂之單射。
  3. 滿射且單射,則謂之一一映射(雙射)

辡名

映射亦名算子,泛函, 上之變换。實數應射則謂之函數,亦可拓至複數 

  • 平方者,非實數映射負數耳,蓋平方必正也。
  • 平方者,實數映射自身,惟單滿皆非。
  • 平方者,實數滿射正數,惟非單射耳。
  • 平方者,正數單射實數,惟非滿射耳。
  • 平方者,正數雙射自身也。

可見映射之性,定於其定義域及陪域也。

隱射

凡隱射者,其制弗能以為 也,或云非單射,是故單甲之值可映於雙(或甚)乙之值。實如橢圓拋物線雙曲線諸如此類,皆隱射也。

  1. 關係者,直積之子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