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毓秀廣東人也,光緒十七年三月二十日,誕於新安。父文治,仕清為戶部主事。

鄭毓秀像

生平

毓秀工經史,善議論,姿容嫻雅,慕西洋技藝。及長,往日本習西學,從廖仲愷革命黨武昌革命作,南北響應,清室王公皆沮餒,獨親貴良弼等圖救之。民國元年一月,革命黨人遽擲刺良弼。擊殺良弼,毓秀頗與之[],至是保皇論漸弭。民國初,徙法國律法,及六年巴黎大學法律碩士。八年,充巴黎和會使團隨員。是時,日本挾法逼割青島畀之。及聞議,毓秀怒,遂率諸生圍使館力爭之,請斥訂約,言憤切。十四年六月,復登法律博士。中國婦女加博士銜者,實自毓秀始之[]。還,偕九江魏道明律師所於上海租界。明年,以西山會議代表充國民黨候補中央監察委員。十六年四月,授江蘇政務委員,擢上海臨時法院院長,未之任。累遷國民黨上海市黨部委員、江蘇地方檢察廳長,充上海法政大學校長。八月,下嫁道明,勳舊貴戚多蒞賀。十七年十一月,遴授立法委員,編修民法。後遷行政院建設、賑災委員會委員。抗戰起,擢教育部次長。道明既出使美國,毓秀亦調華府,充各國援華會名譽主席。卅五年六月,還。卅六年五月,道明改臺灣省主席,挈毓秀抵臺。卅七年,復入選立法委員。明年中共軍渡,拔南京、上海、廣州重慶昆明諸城,政府東狩。毓秀偕道明流寓巴西,及徙美,居加利福尼亞四十八年十二月,毓秀疾篤。十六日,卒於洛杉磯,年六十有八。

考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