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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彈者,又謂炸彈火器也。其先,可溯至霹靂砲,極盛於之際。炸彈先以金屬或厚布為襯,內藏火藥,或混雜硝石、硫磺炭粉等物。縛以線縷密封,裝置引火之繩索,縱火之後,數息間火藥遂爆,聲震萬里如雷鳴,其力能毀城拔寨,至為兵家大患。

然炸彈之用,攻城掠寨,尤務速決;暗殺勦敵,亦常以此行。若擲之於敵,敵人不及避,當場死傷無數,猶如山崩地裂,其威力可見一斑。然該物亦危險甚矣,蓄之不善,亦易傷己。

自鳥之發明,炸彈之製更加精良。凡軍中用火藥者,皆需謹慎駕馭,方能役使於戰場,增兵勢而不自殃也。故《武經總要》等兵書有火器之法,詳載火藥之比例、彈藥之製造。古人謂之"雷火神器",實堪稱為戰爭剋星,動輒轉敗為勝,要在機巧與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