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留學,舊曰留洋,謂人去漢之番有所學也。其期也,或短至半年,或長達數年。其人也,謂之「留學生」。中國大陸生徒,所往為香港澳門臺灣者,亦可謂之留學。

西曆一八七二年九月,清國遊美幼童合影於加利福尼亞州,此清生就之先也。
一八六〇年日本女留學生合影於美國,此亦其國遊美之始。

留學事,多托諸人。其人受託以牟利者,留學中介也。

原因

所以留學者,敘之左:

  • 遊玩
  • 增廣見聞
  • 習他國語言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