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御史
監察御史,官名,御史之屬,隋設,所以制衡部門主司。可彈劾違法之官。亦受權於帝,徑直審判。亦監督府州縣道諸衙門,奏地方積弊。其要務,防公吏之搜刮民脂,如貪贓枉法。
唐朝
纂明朝
纂明設十三道監察御史,凡一百一十人,正七品。其中浙江、江西、河南、山東各十人;福建、廣東、廣西、四川、貴州各七人;陝西、湖廣、山西各八人,雲南十有一人。
十三道監察御史
纂十三道監察御史,主管察糾內外百官,或明章面奏,或密奏彈劾。在內兩京,清查審理訴訟有無遷延冤罪;巡視京都軍營;監督鄉試、會試、武舉;巡視光祿寺;巡視倉庫;巡視內庫、皇城、五城等[二]。
各道亦協管兩京、直隸(北直隸、南直隸)衙門。而都察院衙門分屬河南道,獨專諸內外考察事宜[三]。
名稱 | 人數 | 直轄 | 協管兩京、直隸各司 | 協管衛所 | 旁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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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道 | 十人 | 浙江提刑按察司 | 中軍都督府、廬州府 | 府軍左衛、金吾左衛、金吾右衛、金吾前衛、留守中衛、神策衛、應天衛、和陽衛、廣洋衛、武功中衛、武功後衛、茂陵衛、牧馬千戶所、廬州衛、六安衛 | |
江西道 | 十人 | 江西提刑按察司 | 前軍都督府、淮安府 | 府軍前衛、燕山左衛、龍江左衛、龍江右衛、龍驤衛、豹韜衛、天策衛、寬河衛、淮安衛、大河衛、邳州衛、九江衛、武清衛、龍門衛 | |
福建道 | 七人 | 福建提刑按察司 | 戶部、寶鈔提舉司、鈔紙局、印鈔局,承運、廣惠、廣積、廣盈、贓罰、甲乙丙丁戊字、天財、軍儲、供用、行用各庫;常州府、池州府 | 在京金吾後、武成中、飛熊、武功左、武功右、武功前、獻陵、景陵、裕陵、泰陵十衛,定邊、開平中屯二衛,美峪千戶所 | |
四川道 | 七人 | 四川提刑按察司 | 工部、營繕所、文思院、御用監、司設監、神宮監、尚衣監、都知監,惜薪司,兵仗、銀作、巾帽、針工、器皿、盔甲、軍器、寶源、皮作、鞍轡、織染、柴炭、抽分竹木各局,僧錄司、道錄司 | 府軍衛、濟州、大寧前、蔚州左、永清左五衛,蕃牧千戶所,及直隸松江府、廣德州,金山、懷安、懷來各衛,神木千戶所,播州宣慰司,石砫宣撫司、西陽宣撫司、天全六番招討司 | |
陝西道 | 八人 | 陕西提刑按察司 | 後軍都督府、大理寺、行人司、韓、秦、慶、安化府、和州 | 府軍後衛、鷹揚衛、興武衛、義勇右衛、橫海衛、江陰衛、康陵衛、昭陵衛,敢勇營、報效營,保定左、右、中、前四衛 | |
雲南道 | 十一人 | 雲南提刑按察司 | 順天府、廣備庫、永平府、廣平府 | 羽林前衛、通州衛、通州左衛、通州右衛、涿鹿衛、涿鹿左衛、涿鹿中衛、密雲中衛、密雲後衛、永平衛、山海衛、盧龍衛、撫寧衛、東勝左衛、東勝右衛、大同中屯衛、營州五屯衛、延慶衛、延慶左衛、延慶右衛、萬全左衛、萬全各衛,居庸關、黃花鎮、寬河、武定千戶所 | |
河南道 | 十人 | 河南提刑按察司 | 禮部、都察院、翰林院、國子監、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尚寶司、中書舍人、欽天監、太醫院、司禮監、尚膳監、尚寶監、直殿監、酒醋面局、鐘鼓司、教坊司;揚州府、大名府 | 在京羽林左、留守前、留守後、神武左、神武前、彭城六衛,伊、唐、周、鄭四府,及兩淮鹽運司,揚州、高郵、儀真、歸德、寧山、潼關、神武右各衛,泰州、通州、汝寧各千戶所 | |
廣西道 | 七人 | 廣西提刑按察司 | 通政司、六科 | 燕山右、燕山前、大興左、騰驤左、騰驤右、武驤左、鎮南、瀋陽左、會州、富峪、忠義前、忠義後十二衛,及直隸安慶、徽州、保定、真定四府,安慶、新安、鎮武、真定各衛,紫荊關、倒馬關、廣昌各千戶所 | |
廣東道 | 七人 | 廣東提刑按察司 | 刑部、應天府 | 在京虎賁左、濟陽、武驤右、瀋陽右、武功左、武功右、孝陵、長陵八衛,及直隸延慶州,開平中屯衛 | |
山西道 | 八人 | 山西提刑按察司 | 左軍都督府、鎮江府、太平府、晉府長史司 | 錦衣衛、府軍右衛、留守左衛、驍騎左衛、驍騎右衛、龍虎衛、龍虎左衛、大寧中衛、義勇前衛、義勇後衛、英武衛、水軍左衛,鎮江衛、建陽衛、瀋陽中屯衛,平定、蒲州二千戶所 | |
山東道 | 十人 | 山東提刑按察司 | 宗人府、兵部、會同館,禦馬監,典牧所,大通關、鳳陽府,徐州、滁州 | 羽林右衛、永清右衛、濟川衛,及中都留守司,遼東都司,中都留守左、留守中、鳳陽、鳳陽中、鳳陽右、皇陵、長淮、懷遠、徐州、滁州、泗州、壽州、宿州、武平、沂州、德州、德州左、保定後、瀋陽中各衛,洪塘千戶所 | |
湖廣道 | 七人 | 湖廣提刑按察司 | 右軍都督府,五城兵馬司 | 留守右衛、武德衛、忠義右衛、虎賁右衛、廣武衛、水軍右衛、江淮衛、永陵衛,遼、梁、岷、吉、華陽五府,荊、襄、楚三府長史司,及興都留守司,直隸甯國府,甯國、宣州、神武中衛、定州衛、茂山各衛 | |
貴州道 | 七人 | 貴州提刑按察司 | 吏部,太僕寺,上林苑監,內官監、印綬監 | 旗手衛,及長蘆鹽運司,大寧都司,萬全都司,直隸蘇州、河間、順德三府,保安州、蘇州、太倉、鎮海、薊州、遵化、鎮朔、興州五屯,忠義中、河間、天津、天津左、天津右、宣府前、宣府左、宣府右、開平、保安右、蔚州、永甯各衛,嘉興、吳淞江、梁城、滄州、興和、長安、龍門各千戶所 |
巡按御史
纂- 主文:巡按
永樂朝,上遣監察御史,至各地巡視政情,稱「巡按御史」,簡稱「巡按」,職權似漢朝之刺史。巡按,謂「巡」行各地,「按」考視察[四]。雅稱為「代天巡狩」[五]。當四品以下,惟欽差之類,非後世所稱「欽差大臣」即「欽使」。
御史在外巡按者,北直隸二人、南直隸三人、宣大一人、遼東一人、甘肅一人,十三省各一人。清理軍隊、提督學校,兩京各一人;萬曆末年,南京增設一人。巡視鹽政,兩淮一人,兩浙一人,長蘆一人,河東一人。巡按御史代天子巡狩。所按,籓服大臣、府州縣官諸考察,舉劾尤專。大事奏裁,小事立斷。巡行所至地區,必須先審查案件罪犯,調查訴訟案卷,有事實出入,必須依理辨明。各祭祀壇場,審查其牆壁房屋祭祀禮儀。存恤孤老,巡視倉庫,清查錢糧,勉勵學校,表彰善者,清除豪強敗類,以此匡正風俗、振揚綱紀。凡事政事得失、軍民利弊,都要直言。有重大政事,須在朝廷會報。都察院總理憲章綱紀,每有所見聞,必糾正巡察。諸御史糾劾,務明著實跡,開寫年月,毋虛文泛詆,訐拾細瑣。出按複命,都御史覆劾其稱職不稱職以聞。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贓從重論[六]。
引據
纂- ↑ 《唐六典》
- ↑ 《明史》卷七十三:「十三道監察御史,主察糾內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內兩京刷卷,巡視京營,監臨鄉、會試及武舉,巡視光祿,巡視倉場,巡視內庫、皇城、五城,輪值登聞鼓。後改科員。」
- ↑ 《明史》卷七十三:「十三道各協管兩京、直隸衙門;而都察院衙門分屬河南道,獨專諸內外考察。」
- ↑ 《新唐書·百官志》:「監察御史十五人,正八品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縣。」
- ↑ 程登吉《幼學瓊林》文臣:「代天巡狩,贊稱巡按。」
- ↑ 《明史》卷七十三:「在外巡按,北直隸二人,南直隸三人,宣大一人,遼東一人,甘肅一人,十三省各一人。清軍,提督學校,兩京各一人,萬曆末,南京增設一人。巡鹽,兩淮一人,兩浙一人,長蘆一人,河東一人。茶馬,陝西。巡漕,巡關,宣德四年設立鈔關御史,至正統十年始遣主事。攢運,印馬,屯田。師行則監軍紀功,各以其事專監察。而巡按則代天子巡狩,所按籓服大臣、府州縣官諸考察,舉劾尤專,大事奏裁,小事立斷。按臨所至,必先審錄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辯之。諸祭祀壇場,省其牆宇祭器。存恤孤老,巡視倉庫,查算錢糧,勉勵學校,表揚善類,翦除豪蠹,以正風俗,振綱紀。凡朝會糾儀,祭祀監禮。凡政事得失,軍民利病,皆得直言無避。有大政,集闕廷預議焉。蓋六部至重,然有專司,而都察院總憲綱,惟所見聞得糾察。諸御史糾劾,務明著實跡,開寫年月,毋虛文泛詆,訐拾細瑣。出按複命,都御史覆劾其稱職不稱職以聞。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贓從重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