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書舍人

此頁面為穩定版本已檢查二〇一七年八月一四日 (週一)。 有 三 筆待審核的變更等侯審查。

中書舍人,官名。「舍人」之名始見於《周禮·地官》,固為國君太子親近屬官。[]魏晉時,中書省內置中書通事舍人,掌傳宣詔命。南朝沿置。至梁,去通事二字,稱中書舍人,任起草詔令之職,參與機密,權力日重。時,中書舍人於中書省掌制誥。煬帝朝曾改稱內書舍人武則天時,中書改為鳳閣,故稱鳳閣舍人,簡稱舍人,凡六人,正五品[]初,亦設此官,實不任職,別置知制誥直舍人院草詔令。既元豐改制,始猶掌其事。中書舍人院,起草詔令。及時,內閣中書科亦設中書舍人,掌撰誥敕、制詔、銀冊、鐵券等,非前代可比。有明,中書舍人已從七品,清沿置。

引據

  1. 《漢書》【高帝紀】顏師古註:「舍人,親近左右之通稱也。」
  2. 《新唐書》【百官志二】:「中書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進奏,參議表章。凡詔旨制敕、璽書冊命,皆起草進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