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
御史,官名,固為史官,或執掌文書之職,後改為監察官。其首曰「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後代刺御史、巡按御史云者,皆自御史。至近代萬國,有督察處、政風室、查貪局、清廉會、廉政署云云,皆與相似。其要務,防公吏之搜刮民脂,如貪贓枉法。
沿革
纂先秦,天子[一]、諸侯、大夫[二]、邑宰[三]皆置之,負責記錄,若史官、書記、秘書官。
自秦而始,迨及清朝,御史專司監察。漢朝御史,悉屬御史臺,以職掌分為侍御史、治書侍御史。漢刺史亦監察官,亦御史。東漢末,乃改刺史為州牧。[四]
西晉,御史名目甚夥,開後葉專職御史先河,有督運御史、符節御史、檢校御史等。
隋唐改檢校御史為監察御史,與殿中、治書兩侍御史並立。
明清兩朝,專設監察御史,隸都察院。別遣有監察御史,巡察地方,明稱之巡按、清稱巡按御史。明又有御史巡行京城之制,稱巡城御史;又有監察御史督察漕運,稱巡漕御史:如是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