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諸侯也。嬴姓周武王以其先非子善養馬,封於秦,以爲附庸平王元年,遷洛邑,以秦襄公有護王之功,建諸侯,據故宗周地。

春秋之世,秦在西陲,蓋宗周故地也

秦德公元年都,至秦獻公二年遷櫟陽,居雍凡三百年,故城遺跡尚存。

春秋中,秦繆公,敗於,乃轉而西向,霸西戎

其勢不及晉、楚。至秦孝公商鞅變法。其子秦惠文王王號、滅,遂成大國。山東諸國欲合縱弱秦,爲秦張儀連橫所解。秦莊襄王間滅周,秦王政二十六年盡滅六國,一統天下。車同軌,書同文,行同輪,混同天下之習,定於一尊,以傳萬世。然,役民以建,苦民尤甚,民乃欲反。又十二年,始皇崩,傳位胡亥,受制趙高,朝政紊亂、民變四起。越三年,子嬰繼立,亡於。起襄公元年甲子,迄二世三年甲午,歷二十七世,三十二君。凡五百七十一年。[一]

政制

秦制,以三公九卿主事。商鞅奠基而李斯開之。皇帝為尊,制誥調度,悉奉其意,而公卿參政事。丞相宰輔,位冠三公。御史大夫監察百官,太尉掌軍政,共翼輔相。九卿以衛尉護宮、郎中令掌警衛、太僕掌宮中車馬、廷尉掌法、典客掌交、奉常掌宗廟禮儀、宗正掌皇室內事、少府掌稅與造、治粟內史掌財、內史掌都與關中、將作少府掌宮室興建。

律法

秦重法家,刑罰整全。然殘而暴,致「奸邪並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潰而叛之。」[二]。罰有死刑、肉刑、笞刑、徒刑、遷刑、耐刑、罰金、贖刑、連坐、貶官、誶刑。死刑有九,梟首、棄市、斬、車裂、磔、戮、定殺、生埋、絞也。肉刑有四,黥刑、劓刑、刖刑、宮刑也。徒刑有八,城旦舂者男修城而女舂米、鬼薪者男砍柴、白粲者女擇米祭廟、司寇者疆役、罰作復作者男戍疆而女勞於官府、侯者禦敵、下吏者官吏服役、隸臣妾者成官奴也。

秦制「五家為伍,十家為什」,相互監察,設長以治。

秦世系

周孝王封非子於秦邑,復嬴祀,號秦嬴

秦嬴非子

秦公伯

秦仲

秦莊公也

秦襄公 始爲諸侯

秦文公

秦憲公立

秦出子

秦武公

秦德公 遷雍

秦宣公

秦成公

秦穆公任好

秦康公英

秦共公和

秦桓公榮

秦景公石 僭天子葬儀

秦哀公

秦惠公 與孔子同時

秦悼公

秦內亂,伍封平之,立嬴利

秦厲共公利

秦躁公

秦懷公

秦靈公

秦簡公悼

秦惠公

秦出公

秦獻公師隰

秦孝公渠梁

秦惠文王駟

秦武王盪

秦昭襄王

秦孝文王柱

秦莊襄王子楚

秦始皇帝政

秦二世皇帝胡亥

秦王子嬰

持節降沛公,秦亡

引據

  1. 鄭樵《通志》
  2. 《漢書‧刑法志》:「至於秦始皇,兼吞戰國,遂毀先王之法,滅禮誼之官,專任刑罰,躬操文墨,晝斷獄,夜理書,自程決事,日縣石之一。而奸邪並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潰而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