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co1122

加入於 二〇一九年一一月九日 (週六)
由Yumeto在話題辭書釋義上作出的最新留言:三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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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典既立,樂見同仁,共襄盛舉。然大典自有制度,宜先深悉,免致爭論。

政策
政策
大典五柱
大典全書、中庸可信、自如廣納、有纂之規、毋墨守成規
凡例
凡例
大典凡例
書繁體、重禮教、漢數字、言有徵、毋白話、
勿直譯、莫貢圖、明古今、知紀年、索爾雅
章法
章法
大典章法
下筆之前,宜覽章法,以求壹道、正文風、通文理。
問號
問號
詳共平議,請至會館,或惠訪燕語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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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典諸務,列於市集。撰述之法,見於共筆津逮
  • 自永樂修典,四庫編成,古今圖冊,收攬完備。惟近世曉覺道理,百家爭鳴。西學東漸,各有始末。士紳茫茫,遠不及逮。疑古者眾,怨舊者多。於是斥逐儒術,貶抑性理。殷周之明,莫非妖言;泰西末流,敬為上賓。崇外若此,至今百年。會西國志士,立典於網絡,開共筆之先河。吾人乃竊取一處,成以文言,謀復古法,載新世之大道,以揚中華文理,興千年舊邦,故亟需善古文而博今道者。願足下能同遊,共為大典,修先世之廢道,著當今之新知。--孔明居士討論二〇二〇年三月一八日 (三) 〇九時四一分 (UTC)回覆

鳴條之戰一文,去留正議

閣下所撰鳴條之戰一文,或未合凡例章法遂議去留。如有意見,歡迎闡明。奉書恭啟,並叩臺安。

閣下勞神撰文,吾人欣重。惟議論告示,如{{議刪|...}}者,不應擅除。文章去留,不以票決,見諸共識,以理定案。

若有疑問,可閱:凡例章法會館燕語閣。----薄荷糖敬上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二日 (一) 〇七時三八分 (UTC)回覆

辭書釋義

辭書釋義,宜入維基爾雅,若雲#注宜往維基大典:維基爾雅/雲紺野夢人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八日 (五) 一三時五七分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