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凡例
(渡自說明:H)
大典既立,樂見同仁,共襄盛舉。然大典自有制度,宜先深悉,免致爭論。
兹列大典十要︰
一︰書繁體
- 蓋秦漢以還,咸用繁體,大典從之,以承古風。
二︰重禮教
- 君子守禮,不出妄言,相識相重,待人以誠。大典同仁,志同道合,當君子交,莫爭小事,勿動干戈。
三︰漢數字
- 中國數字,行之千載,其效彰明。古文用字,亦必為漢,殊無異邦,是以阿拉伯數字,不宜入文。
四︰言有徵
- 言必有徵,治學首事。屬文大典,務以真確,但凡虛言,立去不議。
五︰毋白話
- 大典之立,為正文風,以匡世道。是以務請體裁慎密,辭理俱到,以登大雅。
六︰勿直譯
- 時有古今,地有南北,異國異時,屬文之思,構句之法,自有不同。苟而直譯,不問其理,不通風俗,古文之風,殆無以存。今西化字句,味同嚼蠟,幾無可觀,正由是始。故當謹慎,先意譯,而後直譯,以保文風。
七︰莫貢圖
- 獨樂樂不如眾樂樂,苟有自由之圖,當上貢維基共享,公諸同好。而版權所有者,大典弗許,還望見恕。
八︰明古今
九︰知紀年
- 又,中華之事,民國元年元月元日以前,悉以農曆記載月日;以降則以公曆。泰西者,則一以公曆貫之。
十︰索爾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