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大典:議刪
往昔之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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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典之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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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 |
凡例、章法 | |
薦文 | |
卓著、正典 | |
新知評選 | 一議 |
評選卓著正典 | 〇議 |
修文 | |
文白相雜 | 〇文 |
繁簡相雜 | 〇文 |
未準之文 | 九文 |
殘章 | 三三九一文 |
待審之頁 | |
草藁 | |
護典 | |
遷候 | 〇議 |
併候 | 〇議 |
速刪候 | 〇文 |
議刪 | 〇議 |
議論 | |
會館 | 六議 |
燕語閣 |
議刪者,定文章去留之頁也。苟遇毀大典之文,可立{{刪}}於其頁,待有秩即刪之。然非諸頁皆可速刪,故設此頁耳。
苟遇疑惑,必至此議論,並置{{議刪}}於待刪之文;有秩欲刪存惑之頁,亦需至此議論而不可妄刪文章也。
議論時,宜援道引理,以辨明是非。亦可以{{去}}、{{留}}、{{中立}}屬票。七日後,有秩須以眾人之意,行去留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