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節
源纂
- 主文:巴黎和會
民國七年十一月,一戰告終。翌年一月,協約國召開巴黎和會。中華民國之權益受損。
- 主文:五四風潮
民國八年五月四日,學生怨列強,於北京示威遊行,群眾多有參與。
民國二十八年,陕甘寧邊區西北青年救國聯合會定五月四日為中國青年節。
民國三十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中國國民黨三民主義青年團舉全國代表大會。國民黨人以為,黃花崗烈士重於五四風潮。重慶國民政府遂定此日為青年節。此三二九青年節之源也。越五年,總統蔣中正明令,三月二十九日為革命先烈紀念日。
民國三十八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詔全國曰,公曆五月四日為中國青年節,惟非全民假日,僅十四至二十八週歲之青年可休假半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