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
墨士
墨子禽滑釐耕柱子胡非子

巨子
孟勝田襄子腹䵍
墨經

墨子

墨術

墨辯

守道

三表

墨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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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志

明鬼

節葬

節用

兼愛


墨辯者,《墨子》之經上經下經說上經說下大取小取六文並合而成之。 者,名界也,論題也。經說者,釋讀經者也。大取者,以墨家之辯術,言「兼愛」之道,證墨家之道義,蓋此論「道」,故名大取小取者,以經之要旨,構說辯之文,蓋此重「術」,遂名小取

詮敘

經上墨子名而界之。

  • 若云者,所得而後成也,復有大小之判分。大故者,揭桓者也;小故者,副次者也。
  • 下有者,分之於和者也。
  • 名者,所以謂,物之辭義也;實者,所謂,物之質也。
  • 名復有三:曰達名、曰類名、曰私名。達名者,萬物通名也,諸如物、器。類名者,類集之物也,諸如馬、牛。私名者,專名也,若一人名張三,故張三是為私名也。
  • 以墨之認識論,實成名,名成辭。
  • 謂者,解議於主語也。
  • 移者,轉也。移謂者,蓋名詞移為謂也。
  • 舉者,言以事物之本質也。舉謂者,自動詞也,若狗吠,蓋自發而為也。
  • 加者,有對象之動詞也。加謂者,他動詞也,子斥狗,蓋子之斥加之於狗也。
  • 同者,有重同、體同、合同、類同也。重同者,一物兩名也。體同者,分之於體而同,諸如牛羊悉有角,此體同也。類同者,次異而類同,若黑貓白貓之異,在於其色,而非其類。同名者,能指同而所指異,若剩餘之於馬政經與鄙俚計學

經下,嘗言辯之術也。

  • 復若者,通意後對,名學之同一律是也。
  • 推論之難,於之大小也。
  • 而物可棄其一,蓋有因也;而不可棄其一者,同體也。
  • 物盡同名,然其意不同。此語言學所指能指之異也。
  • 謂辯無勝,必不當,非同者,則異也。此名學之排中律是也。

大取,嘗以辯術以言墨兼愛之道。

小取,嘗以經之要旨,以言辯術。

  • 夫辯者,在於明是非、審治亂、明同異、察名實、處利害,決嫌疑。為及之,當「摹略萬物之然,,論求群言之比。」以名舉實,以辭抒意,以說出故,以類取,以類予。有諸己不非諸人,無諸己不求諸人。
  • 或者,不盡如此也;假者,今弗如此也
  • 效者,為之法也。故合法者,然也;非法者,非也。
  • 辟者,舉他者而言之。
  • 侔者,同詞義而可俱行。
  • 援者,甲辭為正,乙辭非必為假也。
  • 推者,彼所非之辭,同於其所准者,反質之也。
  • 物不可有以同而全然同矣。
  • 推論之「侔」,規制而為正。
  • 彼然者,必有所亦然也。彼然者同,其所以然不必同。
  • 「辟」、「侔」、「援」、「推」之術,行異轉而為狡辯,離辭之遠而失其意。
  • 故言多方,類之殊,故之異,當不可偏觀也。
  • 夫事物以其正而然,有以其正而非然,亦有以其非正而然。

墨辯之術

此見諸於小取也。

是而然

墨辯 三段論推理
白馬為馬,
乘白馬即乘馬。
馬可乘,
白馬為馬,
乘白馬即乘馬。
維孔丘為人,
孔丘必有死。
人必有死,
孔丘為人,
孔丘必有死。

是而不然

墨辯 三段論推理
張三弟美,
張三愛其弟,非愛其美也。
若為親,則愛親非愛美
弟為其親,且其弟美,
張三愛其弟,非愛其美也。
車者,木構之,
乘車非乘木也。
木非車
車者,木構之,
乘車非乘木也。

不是而然

墨辯 三段論推理
吾好讀書,
吾非好書
讀書非書,
吾好讀書
吾非好書
且出門,
此非出門也。
「且」者非今時之事
且出門,
此非出門也。

一周而一不周

墨辯 三段論推理
子愛萬人
子愛人
愛萬人而謂愛人,
子愛萬人
子愛人
且出門,
此非出門也。
「且」者非今時之事
且出門,
此非出門也。

一是而一非者

墨辯 三段論推理
子居於國
子居國也
國可居,
子居於國,
子居國也。
有一宅於國
不為有國
有宅非是有國之界
有一宅於國
不為有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