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
(渡自北平
此頁面為穩定版本已檢查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四日 (週四)。 有 一 筆待審核的變更等侯審查。

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亦為直轄市。方二十四萬六千百五十八頃,口二千百七十萬有奇。建城凡三千餘年,歷朝建都亦八百餘年,為文史名城,與南京洛陽西安齊名。

北京市
北京市之所在
北京市之所在
歸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
屬地 十六區
治所 東城區
執事 市長陳吉寧、市委書記蔡奇
用語 官話北京話
人口 兩千一百七十萬有奇
北京市行政區劃圖

北京古稱薊,為都。為廣陽郡,屬幽州,亦為廣陽國都。[]復為廣陽郡治,西晉時為燕國都,東晉北周為燕郡。[]大業三年改涿郡。[]武德年間復稱幽州,後屬範陽節度使。安史之亂時為偽都。[][][]五代劉仁恭亦僭號於此,為後唐所滅。[]稱南京析津府[]海陵王亮遷都至此,易名為中都[]至元九年更名大都。[一〇]

乃興,以應天為京師,更大都為北平府,燕王藩國在茲。洎燕王興兵靖難,旋以北平為行在、北京,永樂十九年後,稱京師順天府。[一一]定鼎中原,亦定都於此。[一二]

民國新創,亦以北京為國都,稱京兆地方,至民國十七年複易名「北平」。廿六年倭難卅四年光復。然中國又遭國共內戰之劫,太平實未臨於社稷矣。歷四年之干戈,民國三十八年中國國民黨退守臺灣,中國共產黨大陸,立國曰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北平,復而易名北京也。

它典

引據

  1. 漢書·地理志第八下
  2. 晉書·志四·地理志上
  3. 隋書·志二十五·地理志中
  4. 舊唐書·志十八·地理志一
  5. 舊唐書·志十九·地理志二
  6. 新唐書·志二十·地理志三
  7. 舊五代史·志十二·郡縣誌
  8. 遼史·志十·地理志四
  9. 金史·志五·地理上
  10. 元史·志十·地理一
  11. 明史·志十六·地理一
  12. 清史稿·志二十九·地理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 
直轄市   北京市  | 天津市  | 上海市  | 重慶市
  黑龍江省  | 吉林省  | 遼寧省  | 山東省  | 河北省  | 山西省  | 陝西省  | 甘肅省  | 青海省  | 江蘇省  | 安徽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浙江省  | 江西省  | 湖南省  | 四川省  | 福建省  | 廣東省  | 貴州省  | 雲南省  | 海南省  | 臺灣省註一
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內蒙古自治區  | 寧夏回族自治區  | 西藏自治區  | 廣西壯族自治區
特別行政區     香港特別行政區  |  澳門特別行政區
註一:兼攷臺海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