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
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所都,亦為直轄市。方二十四萬六千百五十八頃,口二千百七十萬有奇。建城凡三千餘年,歷朝建都亦八百餘年,為文史名城,與南京、洛陽、西安齊名。
北京市 | ||
---|---|---|
歸屬: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屬地: | 十六區 | |
治所: | 東城區 | |
執事: | 市長陳吉寧、市委書記蔡奇 | |
用語: | 官話、北京話 | |
人口: | 兩千一百七十萬有奇 |
史
北京古稱薊,為燕都。秦為廣陽郡,漢屬幽州,亦為廣陽國都。[一]魏復為廣陽郡治,西晉時為燕國都,東晉至北周為燕郡。[二]隋大業三年改涿郡。[三]唐武德年間復稱幽州,後屬範陽節度使。安史之亂時為偽都。[四][五][六]五代劉仁恭亦僭號於此,為後唐所滅。[七]入遼稱南京析津府[八],金海陵王亮遷都至此,易名為中都[九]。元至元九年更名大都。[一〇]
有明乃興,以應天為京師,更大都為北平府,燕王棣藩國在茲。洎燕王興兵靖難,旋以北平為行在、北京,永樂十九年後,稱京師順天府。[一一]有清定鼎中原,亦定都於此。[一二]
民國新創,亦以北京為國都,稱京兆地方,至民國十七年複易名「北平」。廿六年罹倭難。卅四年光復。然中國又遭國共內戰之劫,太平實未臨於社稷矣。歷四年之干戈,民國三十八年,中國國民黨退守臺灣,中國共產黨得大陸,立國曰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北平,復而易名北京也。
它典
引據
- ↑ 《漢書·地理志第八下》
- ↑ 《晉書·志四·地理志上》
- ↑ 《隋書·志二十五·地理志中》
- ↑ 《舊唐書·志十八·地理志一》
- ↑ 《舊唐書·志十九·地理志二》
- ↑ 《新唐書·志二十·地理志三》
- ↑ 《舊五代史·志十二·郡縣誌》
- ↑ 《遼史·志十·地理志四》
- ↑ 《金史·志五·地理上》
- ↑ 《元史·志十·地理一》
- ↑ 《明史·志十六·地理一》
- ↑ 《清史稿·志二十九·地理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