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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於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〇日 (週日)
由Itsmine在話題威霽彌上作出的最新留言:一三 年前

阮先生之文

歡迎

自永樂修典,四庫編成,古今圖冊,收攬完備。惟近世曉覺道理,百家爭鳴。西學東漸,各有始末。士紳茫茫,遠不及逮。疑古者眾,怨舊者多。於是斥逐儒術,貶抑性理。殷周之明,莫非妖言;泰西末流,敬為上賓。崇外若此,至今百年。會西國志士,立典於網絡,開共筆之先河。吾人乃竊取一處,成以文言,謀復古法,載新世之大道,以揚中華文理,興千年舊邦,故亟需善古文而博今道者。願足下能同遊,共為大典,修先世之廢道,著當今之新知。

又,古文維基大典,以其從古,多有異於外文,宜先閱典章凡例章法,以求壹道。

如有垂詢賜教,請至會館燕語如故,亦無不可。 --阮薰華 二〇一一年七月九日 (六) 〇四時四三分 (UTC)回覆

俗例

各處鄉村各處例,一國亦可兩制,生人不傳,即為一例。尚望見諒。--孔明居士 二〇一一年七月九日 (六) 〇六時一七分 (UTC)回覆

此舊議也︰User talk:雀軒--孔明居士 二〇一一年七月九日 (六) 〇六時二四分 (UTC)回覆

議事

議事有異文章,蓋大典之文,必為文言,必合凡例,必符典俗;而議事則惟須莊重有理,語言用字,能所明白可矣。

閣下初臨敝典,宜先熟悉,免招爭論。--孔明居士 二〇一一年七月九日 (六) 〇六時二三分 (UTC)回覆

請自重,勿再言「{{delete|此乃西洋文,非文言,弗符準也}}」,否則按例處理,還望見諒。--孔明居士 二〇一一年七月九日 (六) 〇六時二六分 (UTC)回覆

足下所言西洋文者,非文也,實議也,請閱上方所言,勿復為之。--孔明居士 二〇一一年七月九日 (六) 〇六時二九分 (UTC)回覆

威霽彌

威霽彌以手創維基故,立傳於未逝,獨此特例,不能為據。--孔明居士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一) 〇四時五〇分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