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永樂修典,四庫編成,古今圖冊,收攬完備。惟近世曉覺道理,百家爭鳴。西學東漸,各有始末。士紳茫茫,遠不及逮。疑古者眾,怨舊者多。於是斥逐儒術,貶抑性理。殷周之明,莫非妖言;泰西末流,敬為上賓。崇外若此,至今百年。會西國志士,立典於網絡,開共筆之先河。吾人乃竊取一處,成以文言,謀復古法,載新世之大道,以揚中華文理,興千年舊邦,故亟需善古文而博今道者。願足下能同遊,共為大典,修先世之廢道,著當今之新知。
又,古文維基大典,以其從古,多有異於外文,宜先閱凡例,以求壹法。--孔明居士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 (一) 一六時三三分 (UTC)
正字
纂君安好,時有古今,地有南北,字有更革,音有轉移,亦勢所必至,為、即、既三字,今之正體也,但用可耳。--孔明居士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〇時二三分 (UTC)
- 然古文取古之正體,非今之正體也。吾人可取明清二代之體,上古文字,通假多矣。況且『爲』、『卽』、『旣』、『敎』、『眞』等字,其形近於今字,且今之常用,宜改之,毋需論也。——虞海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二時三四分 (UTC)
- 非也,古文者,文以載道也,非盲從古焉。上述諸字,舊體已棄,當從今焉。一查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即可知耳。
- 又,凡例者,編者之言也,當為主編所書。足下新至,不宜修焉,望能見察。--孔明居士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三時二四分 (UTC)
- 足下既通古文,何不屬文一二,以獻天下,以益學子,得無佳乎﹖--孔明居士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三時三二分 (UTC)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及『國字標準字體』是官方文件,非強制性規定,不代表民間用法。以次觀點,我們也應用大陸的新字形書寫正體字(繁體字)了?我古文老犯語法錯誤,怕破壞了古文的音韻美,只能干這些小事了。——虞海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三時三六分 (UTC)
- 今世港臺,不論官民,無分手書印刷,皆不用「爲」、「卽」、「旣」、「敎」、「眞」耳。--孔明居士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三時四五分 (UTC)
- 大陸之地,已廢繁體,無以從也。所謂勢所必至者,自然之易耳。教育部字典,實從民間用字,君不見大五碼有「為、即、既、教、真」,而無「爲」、「卽」、「旣」、「敎」、「眞」乎﹖此誠其道哉。--孔明居士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三時四五分 (UTC)
-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但書可焉。苟誤文法,自當校正,不必過慮。--孔明居士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三時四五分 (UTC)
- 且自古刻印圖籍,字異體者多矣,而人皆可識,足見無妨也。--阮薰華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四時〇〇分 (UTC)
- 孔明居士:我只是怕在某些不常被關注的條目中寫了錯用的古文不被別人發現,當不知情的人看到後被誤導,那就事與願違了。——虞海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四時〇七分 (UTC)
- 阮薰華:又若從俗,與從13億人所用之簡體字何別?此爲眞俗也!況且我所擧的這些字,都是白話維基百科中討論出的“最合字源體”(在Zh:常用字字形表),爲現代正楷、正宋,不是甲骨文、小篆。——虞海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四時一四分 (UTC)
- 訥言敏行,字體之法早定,望能止焉。且港臺之地,泰半從古體,君所言實誤。--孔明居士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四時一五分 (UTC)
- 靡不有初,萬事欲成,必先有始。足下不必憂焉,但凡誤處,自當校正。--孔明居士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四時一五分 (UTC)
- 所謂從俗也是有底線的。南朝文人好草書,但正式公文到底也不用草書書寫。文言文本身,若用簡體書寫會變得更難讀懂,也是我們的一個考量。而且自古無簡體字為原文本的書籍,所以不用簡體是正常的。但繁體本身,自古傳來至今,除近世外,根本就沒有一個正體字表。這就是為什麼魯迅要說回字六種寫法的原因。我們學中文,不免參看古籍,認識一些古代異體字,或是古代比較通行的舊寫法,是很正常的。但一意從古,又如同隔斷古今,是做過頭了。我們今天在寫文言文,用的是古代的文體,但骨子裡都是寫今天我們所見所感,也是寫給今天的人看的。用近世較流行的寫法,自然更合理。--阮薰華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四時一七分 (UTC)
- 阮薰華:所以我才說『吾人可取明清二代之體,上古文字,通假多矣。』我認爲,『從古』不如『查字源』。因此,我最推薦使用白話維基百科中討論出的“最合字源體”(在Zh:常用字字形表),這也是我所擧的幾個文字的來源。事實上,部分簡體字就是使用恢復“上古文字”而產生的。(新加内容)因此,我還希望改“囘”爲“回”,因爲“囘”是上古文字,有點像通假。——虞海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四時二四分 (UTC)
- 孔明居士:我是說怕在某些不常被關注的條目中寫了錯用的古文不被別人發現,當不知情的人看到後被誤導,那就事與願違了。如果能被“自當校正”我當然就可以無憂無慮的寫啦!另外,“自當校正”是別人來校正還是我來校正能告訴我嗎?
- 孔明居士:至於“字體之法早定”,我認爲已定不等于完善。——虞海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四時三二分 (UTC)
- 字旨在趣其意,通達即可。正而不通,兼以不便,道正耶?--阮薰華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四時二九分 (UTC)
- (新加内容)如言便,何不言簡體13億人之便?易見“便”非本質也,『眞』爲本質也。——虞海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四時四六分 (UTC)
- 簡體所復者,古人所棄也。何以棄之?不便也。--阮薰華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四時三三分 (UTC)
- 大典之文,吾必躬親,鉅細無遺,此人稀之故也。足下身處神州,所見所聞,定甚廣焉,隨擇一二而書,不亦可乎﹖--孔明居士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四時三九分 (UTC)--孔明居士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四時三九分 (UTC)
- 阮薰華:君不見大陸之人以微軟文字轉維基之文言爲簡體而讀之,或磕磕巴巴隔字讀此正體之瑰寶?君不見餘時常不慎將簡體(殘体)誤認爲正體而纂之?如上之“棄”字,餘首遇正體。況且查字源所改之字甚少,于繁體閲讀者非不便也。——虞海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四時四六分 (UTC)
- 孔明居士:我覺得還是咬文嚼字一些好:我們費事,後人受益。這樣可以使漢字在數百、數千年内保持基本不變。——虞海 二〇〇八年八月九日 (六) 一四時四九分 (UTC)
- 若皆用字源,吾恐無人能讀也。--阮薰華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二日 (二) 一〇時三八分 (UTC)
續:正字
纂凡事宜認眞。
- 大典自有法度,不因足下一人而易。正字之議,今可止焉。足下謹小慎微,吾人欽佩。惜夫小學大遺,徒費光陰,無益大典,望勿復爭,謹此拜謝。--孔明居士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二日 (二) 〇四時五〇分 (UTC)
- 過猶不及也。--阮薰華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二日 (二) 一〇時三九分 (UTC)
- “若皆用字源,吾恐無人能讀也。”的疑慮,我認爲完全可以打消,其因:
- 1.漢字自隸變以來,就沒有什麽大變化了;
- 2.我曾经看过大陸解放後簡體字訂立前的書籍,裏面多用「爲」、「卽」、「旣」、「敎」、「眞」這些字,説明直到近代這些字一直在用;
- 3.我也看過03年在臺港出版的《國家地理》雜誌,裏面「爲」、「為」通用,甚至同一篇文章中常出現不同的字形;
- 4.前門大柵欄某店(老字號)的同一塊匾上出現了「爲」、「為」兩個字;
- 5.這些字(如「爲」、「為」)字型相似,就是猜也能猜出來它們的用法;
- 6.有兩個比較合字源的範例:朝鮮漢字及臺灣《囯字標準字體》。《囯字標準字體》雖然從俗了不少字(如「眞」->「真」),但也恢復了不少字的原字如「眾」、「肺」(此二字需使用不同的字體字形不同)等。朝鮮漢字未經任何簡化,其不合字源部分大多是古代流傳下來的,但更多的是對漢字的保留,如「靑」、「兪」、「讀」(需"Batang"字體用才可看出全部差別)。
- ——虞海 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 (三) 〇七時五一分 (UTC)
- “若皆用字源,吾恐無人能讀也。”的疑慮,我認爲完全可以打消,其因:
- 汝古作女、潔古作絜、法古作灋、鄭古作奠。今人有鄭潔者,從古作奠絜,可乎?訓詁之學,自古雖列必讀,二千年猶稱小學,何也?大學不在正字,在正理宏道也。字形變異,自古有之,字既變,當從今體。何以棄今而從古,欲致書地下黃泉耶?
- 假足下以為古體可用,則用之。錯落文中,亦非不雅。然文首、文題宜從今體,利查閱也。大典之作,非獨為修書者快意,實為天下人之利也。
- 又,日本朝鮮國字,亦漢字也。不宜分列焉--阮薰華 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 (三) 〇九時三一分 (UTC)
- 使用一些古字,會使使用中的漢字數量變少,這些字通常是通假字,當然不變從古。我所指的是那些在字形上有些變化的字,最好從古,否則歷史上長期這樣積累下去,幾千年后的人都要不認識今天人們寫的字了。
- 搜索“不便”的問題,可以考慮單方向轉換。——虞海 二〇〇八年九月四日 (四) 〇四時〇六分 (UTC)
- 你說的這些字,我認爲唯獨“法”可從古,不過最好在旁邊注上(卽『法』),或者將『灋』添加鏈接至維基字典。——虞海 二〇〇八年九月五日 (五) 〇四時〇四分 (UTC)
- 又,日本朝鮮國字,亦漢字也。不宜分列焉--阮薰華 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 (三) 〇九時三一分 (UTC)
韓國語
纂吾不欲爭,足下既執意為之,但從焉。惟白話維基,人才凋零,文章泰半無據,是以吾人不從。今後欲論諸事,望勿以之為據。--孔明居士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二日 (二) 〇四時四八分 (UTC)
足矣
纂君子訥於言而敏於行,欲復其文,請重修之,而非無理回退。今足下可修於其議地,若新文堪觀,自當釋而新之。--孔明居士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四日 (四) 一六時二三分 (UTC)
於于之別
纂于、於作姓氏用不通。今簡體字於氏不簡,蓋易混於于氏也。
于作單于用則不通於。
其餘皆通也。而古人多棄于取於,流用至今,吾人亦從之。--阮薰華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六日 (六) 一三時〇〇分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