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化學獎

諾貝爾化學獎者,西方化學之至獎也。瑞典皇家科學院司其選。緣諾貝爾臨終立命,歲選化學通儒,以旌其功。是獎始建於一八九六年。諾氏創建五物理、化學、醫學文學和平是也。

擇士之規:院中設考官五人,遣書四方,問賢於天下。初得三千,精選存二百。復延通儒評論,定十五士。終由院中定奪,取一至三人。十月定名,十二月頒獎。所賜者三:曰金章、曰誥冊、曰金幣。章之正面肖諾氏像,背刻銘文:「闡幽明理,澤及蒼生」。冊以精紙,書其功績,王手賜之。金幣之數,循時增損,今值千萬克朗二零二四年

首屆獲獎者,荷蘭范特霍夫也,時維一九零一年。范氏精究化學流變之理,故得是獎。自此迄今二零二四年,膺獎者凡一百九十有二,內淑媛八人。考其籍貫:美土八十,英邦三十五,德域三十四,法國十有一,他方各若干人。

今之化學獎,涵生物化學分子生物之學。得獎間隔,率二十載。每獎限三人,諾氏遺命,院守制行之。今世化學,日新月異,研究益廣,諸賢並作,共濟斯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