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物理學獎

諾貝爾物理學獎者,瑞典王室所頒。始於西元一九零一年,乃諾貝爾遺命所設。諾氏臨終,命取其財九成有四,設獎褒顯天下賢才。物理學獎冠五獎之首。

擇獎之制甚嚴。每歲,遣使徵天下名士三千,舉其賢者。凡所舉者,先密奏王室,諸賢名諱,五十載不得洩。學士院中設評議五人,詳議其事,擇其尤者上呈,院中復相與論定,始定厥獎。

獎有三物:其一曰金章,正面刻諾氏像,背鐫維吉爾銘文,篆其受獎者名;其二曰誥冊,載其功績,繪其精圖;其三曰金幣,值瑞幣一千一百萬。獎期定於臘月初旬,地在斯德哥爾摩雅樂堂。是日,王臨其事,親授其獎。

迄今二零二四年受獎者凡二百二十有六人。首獎者,德意志國倫琴先生,因發明透視之術而得。其後繼起之賢,代有其人。若巴丁先生者,再膺是獎,盛哉。

斯獎也,褒賢昭世德,求真啟後人。其法雖嚴,然待時日驗其功。或有賢者先逝,不得其獎,此其憾也。自始迄今二零二四年,歷一百有二十載,聲華愈茂,天下賢士,咸視此獎為榮,誠物理學之盛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