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肅子雍

(渡自王肅 (曹魏)
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王肅,字子雍東海人。三國曹魏經學家,司徒王朗之子、晉文帝之岳父。

早年

後漢興平二年生。朗之長子,出身會稽郡。年十八,從儒士宋忠受《太玄》,又為《太玄》作注。

黃初中,王肅為散騎黃門侍郎

太和二年,朗薨,王肅襲蘭陵侯

三年,遷散騎常侍

屢議朝政

四年,大司馬曹真,肅上疏諫之,值秋雨連綿,棧道斷絕,太尉華歆亦上疏諫之,真乃班師。肅又上疏言:「宜循禮,為已死之臣發喪,告廟獻果。」此皆得行。王肅又疏陳為政之本,謂宜省、並省冗員,減不急之祿,止煩費,又議應复五日一朝之製。

青龍二年,山陽公崩,肅上疏,以為當諡以「皇」,明帝弗許,追諡曰漢孝獻皇帝。肅後以散騎常侍領秘書監崇文觀祭酒

景初中,明帝盛修宮室,使百姓日重,不能專心農功,而役無期,刑罰過妄。肅上疏諫帝,又以為可棄於鳥獸之費。

帝嘗與肅議漢白馬令李雲漢桓帝之上疏,肅以為雲之言雖有激,而桓帝誅云亦為不容,非也。又論司馬遷,帝以遷蠶室而怨之,寫《史記》而毀漢武帝,而肅以遷為良史之才,是帝自覽漢景帝與己之本紀而怨之,而非遷之過也。

歷職內外

正始元年,肅為廣平太守。以公事徵還,除為議郎。既而,轉為侍中,又遷太常。時大將軍曹爽專權,用何晏鄧颺等。肅嘗與太尉蔣濟大司農桓範論及時政,肅正色曰:「晏等類於弘恭石顯也,何足稱乎?」爽聞之,則戒晏等曰:「汝等皆宜慎也!公卿既以卿比前世之惡也。」肅後以宗廟之誤,罷之。後為光祿勳

嘉平四年,時有一尺之魚二條者,躍上武庫之頂,人多以為祥瑞也。肅云:「魚宜居水,今在屋上,此有甲麟之物失其所生者。豈非邊將有敗之變乎?」既而,果有東關之敗。後遷河南尹

攻心為上

六年,晉景帝齊王芳,以肅持節兼太常,護法駕於元城高貴鄉公髦。是年,有白氣貫於天空,景帝問於肅,肅對曰:「此蚩尤之旗,東南將亂。若公以身安民,則天下安定,亂則平。」

正元二年春,鎮東將軍毌丘儉揚州刺史文欽反,景帝問計於肅,肅以為淮南將士其家皆在內州,故當速御之,則其軍散也。景帝採肅之策,遂破儉與欽,平亂矣。

後遷中領軍,加領散騎常侍,加食邑三百戶,通前共二千二百戶也。

卒後哀榮

甘露元年,肅薨,年六十二。其門生數百為其葬之。贈衛將軍,諡曰。子襲之,惲薨,無子,國除。

景元四年,朝廷又以肅子蘭陵侯。

咸熙元年,開建五等爵,以肅功於前朝,乃改恂為丞縣子。

以肅為二十二賢配享孔子宋真宗時追贈司空

據《太平寰宇記》曰,王肅墓在沂州承縣東南二十五里。

宗族

父母

  • 父:王朗,封蘭陵侯,官至司徒,薨諡曰成
  • 母:楊氏,後追封鄉君

子女

子孫

引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