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尚書省尚書臺。昔中華之政樞。復有中書省門下省,合稱三省六部。本省掌行政。以尚書令總之,是為長官。次通判官,次判官、次檢勾官、次主典。下置六部。是為禮部吏部兵部刑部戶部工部。所下政令,稱

官制

下所具制度,以唐六典為本。他典為輔。

長官

  • 錄尚書事:無定員。不常置。位尚書令之上。或有以本官加此號者,亦有單拜者。後廢。
  • 尚書令:員一人。正二品。總典綱紀,為天下揆。唐太宗文皇帝崩後不復敘任。

通判官

  • 左僕射:員一人。從二品。總領六部。或稱左丞相。
  • 右僕射:員一人。從二品。總領六部。或稱右丞相。

判官

  • 左丞:員一人,正四品上。管轄省事,糺舉憲章,以辨六官之儀制,而正百僚之文法,分而視焉。
  • 右丞:員一人,正四品下。管轄省事,糺舉憲章,以辨六官之儀制,而正百僚之文法,分而視焉。

檢勾官

  • 左司郎中:員一人,從五品上。
  • 右司郎中:員一人,從五品上。
  • 左司員外郎:員一人,從六品上。
  • 右司員外郎:員一人,從六品上。
  • 都事:員六人,從七品上。

主典

  • 主事:員六人,從九品上。
  • 令史:員十八人。流品之外。
  • 書令史:員三十六人。流品之外。

番官

  • 亭長:員六人。守衛省門,通傳禁約。
  • 掌固:員十四人。主守當倉庫及廳事鋪設。
  • 《唐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