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門下省,中書、尚書、門下三省之一。參議政務、禮儀、刑訟。與中書尚書協相理政。長官曰侍中。

官制

下所具制度,以唐六典為本。他典為輔。

長官

  • 侍中;員二人。正三品。或稱納言。掌出納帝命,緝熙皇極,總典吏職,贊相禮儀,以和萬邦,以弼庶務。

通判官

  • 黃門侍郎:員二人。正四品上。侍中之副貳。凡政之弛張,事之與奪,皆參議焉。天子有祭祀則從侍之。祥瑞現則奏報之。

判官

  • 給事中:員四人。正五品上。掌侍奉左右,分判省事。文書錯漏,糾而正之。形名不當,退而裁之。復理天下冤訟。

檢勾官

  • 錄事:員四人。從七品上。

主典

  • 主事:員四人。從八品下。
  • 甲庫令史:員七人。流品之外。

番官

  • 典儀:員二人。從九品下。掌殿上贊唱之節及設殿庭版位之次。
  • 贊者:員十二人。掌贊唱,為行事之節。分番上下。
  • 傳制:員八人。流品之外。

其他

  • 左散騎常侍:員二人,從三品。唐太宗時置。掌侍奉規諷,備顧問應對。原集書省官也。
  • 諫議大夫:員四人。正五品上。掌侍從贊相,規諫諷諭。
  • 起居郎:員二人。從六品上。掌錄天子之動作法度,以修記事之史。
  • 城門郎:員四人,從六品上。掌京城、皇城、宮殿諸門開闔之節,奉其管鑰而出納之。
  • 符寶郎:員四人。從六品上。掌天子之八寶及國之符節,辨其所用,有事則請於內,既事則奉而藏之。
  • 左補闕:員二人。從七品上。國家有過闕而補正之。
  • 左拾遺:員二人。從八品上。唐置。國家有遺事,拾而論之。
  • 弘文館:無定員。掌詳正圖籍,授教生徒。凡朝廷有制度沿革,禮儀輕重,得參議焉。
  • 《唐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