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巴志王

琉球國中山王尚巴志前尚氏二代王也。永樂二十二年春,為王世子,遣使大明,告父喪,成祖諭祭賜賻如常儀。仁宗朝,命行人方彝詔告巴志。洪熙元年,大明命中官齎敕封巴志為中山王。宣德元年,巴志以冠服未給,遣使大明,求請,宣宗命製皮弁服賜之。三年八月,宣宗以巴志朝貢彌謹,遣官齎敕至勞,賜羅錦諸物。越數年,併山南國[一]

琉球國中山王尚巴志
名諱 尚巴志
生卒 洪武五年正統四年
在位 永樂十九年正統四年
政權 琉球國
先君 思紹
嗣君
年號
奉大明年號

六年朝鮮世宗十三年,巴志以正使夏禮久、副使宜普結制及船主等,致書朝鮮,曰「照得,洪武至永樂年間,自祖王、先父王,遣使齎禮馳獻,又承累蒙貴國遣使到國及惠珍貺。厥後本國爲無能諳海道之人,以致疎曠多年。竊念隣國交通,亦尙往來之義,行人傳命,用堅和好之盟。今專遣正使夏禮久等,順便道日本國對馬州客商來船一隻,齎捧菲儀,前詣國王殿下奉獻,少伸微誠,幸希叱納。所有今差去人員附搭物貨,仍乞寬容貿易,早爲打發回國,便益。禮物:蘇木二千觔、白礬一百觔。」世宗覽之曰:「時寒水路,艱苦而來。」夏禮久等對曰:「自我國祖王、父王,相修交好之禮,厥後倭人阻隔,久廢修好。年前欲修前好,粧船待風,殆將數月,風不順便,卒未來聘。去六月,對馬賊首六郞次郞商船到國,借騎而來。且貴國被虜人物留我國者,百有餘人,欲率而來,船隻狹窄,風且不便,未得率來。」世宗曰:「知王厚意。」[二]

  1. 《明史/列傳 凡二百二十卷/卷三百二十三 列傳第二百十一/外國四/琉球》
  2. 《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十三年 卷五十一至五十四/卷五十四 十月至十二月/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