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圓王
琉球國中山王尚圓,葉壁山首見村人也。後尚氏開國祖也。童名思徳金,小字金丸。神號金丸按司添末續之王仁子。成祖永樂十三年誕。父稷,事無考。
琉球國中山王尚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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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諱 | 尚圓 |
生卒 | 永樂十三年至成化十二年 |
在位 | 成化六年至成化十二年 |
政權 | 琉球國 |
陵墓 | 玉陵 |
先君 | 尚德 |
嗣君 | 弟尚宣威 |
年號 | |
奉大明年號 |
圓初務農,為鄰人所惡,遷居國頭,復不見容於鄰人,乃遷首里,為越來王子泰久門客。泰久異之,舉圓為家來赤頭。是年,正統六年也。景泰三年,升黃冠,黃冠者,琉球爵號也。景泰四年,中山王尚金福薨,子志魯與其叔布里爭位,亂及首里,志魯、布里皆死事,圓乃舉志魯弟泰久為王。五年,以定策功,封內間領主,百姓服之。天順三年,升御物城御鎖側官。恩遇日隆,王每有事必與圓諏。天順四年,泰久王薨,王世子德立,是為尚德王。王性愎很,不重用士。圓乃不堪,屢諫,王皆不從。成化四年,圓致仕,歸隱內間。王行愈乖,民心盡失。成化五年,尚德王薨。法司將立王世子為新主,泊人毛興文號於朝堂,言尚德王失德,當立御鎖側官圓為王。眾臣齊應之,乃戕世子,擁圓踐祚。
王既踐祚,遣正議大夫程鵬朝大明。至福州,福建按察司以鵬等私通貨賄,當付有司。憲宗宥之,賞賚如故。七年,復上貢,并報皇帝中山王薨,請冊新主。憲宗命戶科都給事中丘弘、行人司行人韓文為冊封正副使行禮,弘至山東卒,改命兵科給事中官榮。八年,復上貢。福建有司上言,琉球有以貢至內地者,潛居不還,已成家業,當遣返。禮部定議,其人若經戶部勘合,許入籍。是年,冊封使至球陽,封圓為中山王。秋,王遣使謝恩,還,經福州修船,有球人殺人劫財。事聞於憲宗,乃令王二年一貢,著為制。十年,復上貢。憲宗諭王究治惡人,以表忠順。成化十一年,復遣使入貢,會大明立皇太子,球使請依朝鮮、安南例賜勅齎回,禮部以球陽為海國,不當賜,憲宗以其忠順可嘉,特命降勅,並以錦幣。成化十二年夏七月,王薨,壽六十二。葬於見上森陵。弘治十四年,遷葬玉陵。世子眞年幼,群臣乃立王弟宣威為王,是為尚宣威王。
引據
纂- 蔡溫等《中山世譜卷六-尚圓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