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者,懲罪犯之法也。有緩刑、徒刑及死刑,殺雞儆猴,以示懲戒。
據學者言,刑所用,意在:
俗語曰「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是。使任民之私刑,則富豪欺貧民,時所有聞。是以國為動刑之人,亦入刑制為法,以資公平。
俗曰「殺雞儆猴」,是。 國動刑,以明王法,育民之是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