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擅除模板

大典不為生者立傳。勿擅除模板。不改之,當訴與有秩。 亞里史提普士留言二〇二三年八月一七日 (四) 二〇時〇〇分 (UTC)回覆

不要刪除。我添加傳記。

不要刪除。我添加傳記。 70.68.226.203 二〇二三年八月一七日 (四) 二〇時二二分 (UTC)回覆

末示!

 

末示
茍複執亂筆,必奪筆!--銀河市長留言二〇二三年八月一八日 (五) 〇六時〇七分 (UTC)回覆

此書齋,匿名文士所用。所以匿名者,未註冊、未登錄也。大典無名可稽,於是具錄IP,以期辨人。顧夫IP,曾非專用之物。同一IP,甲可使之,乙亦有期。信難甄別,恐生亂象。幸君註冊登錄,以避此亂。

此匿論也,為未簿或不簿者設。IP俱錄以辨人焉。然IP不獨,恐生亂象,不喜惠登簿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