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關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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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日文稱《下關新約》、《日清媾和條約》。中日兩國訂於光緒廿一年

春帆樓,定約之處

光緒廿年甲午之役日本大破北洋水師,又敗清軍於朝鮮。廿一年,清欲媾和,遂遣傅相李鴻章赴日。

鴻章至春帆樓,遇刺於途,為所射,未中要害。日本懼鴻章未議而返國,示終戰之願,亟訂約。定廢朝鮮朝貢之責,諸城開埠;割遼東臺灣澎湖予日本。並賠二億兩。

美辭妙篇,具錄於維基文庫︰馬關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