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

(渡自電子計算機
此頁面為穩定版本已檢查二〇一九年五月五日 (週日)。 有 二 筆待審核的變更等侯審查。

電腦,亦稱算機或謂電腦屬計算機,嘗令執事,能憶,若有神,自算辨,器機也。一體多能,奇巧繁夥。所以批文牘、享耳目、充般樂、查學理、拓事用、資術業者也。西元一九四六年人馮諾伊曼作之。初制宏拙,大如宮室,形隻莫御。及諸藝日進,電路集成芯上,始有微巨之體別、案膝之異載,而漸為民生日用者矣。大者其厚盈尺,小者薄如楮頁。今蘋果公司電腦,制薄如冊,值甚昂貴,亦以遊藝獨到、耳目一新稱。坊民嗤嗤,皆欲有之為樂。

電腦先驅,美國埃尼阿克

其作也,以數學二進法為經,猶電路通斷,通為是,斷為非,是則記一,非則記〇,無少異也。立以譜法,思理如人,可以彌含萬物。靈府主之;而磁盤施收刪之職,能記事,有記憶之功。線路通功,集成方寸,備螢幕鍵盤鼠標,皆形表之具,使人意以達,能事以誠,乃交通出入者也。而靈府總百司,所以揆度定奪者也。凡所機巧,皆發於此。上布電晶,微不可察。西人有摩爾氏者,預言其數,謂每十又八月當倍之,按跡信然。今方寸之間,已至千萬。美利堅公司英特爾工於此,復有超威半導體,略次之。

今電腦簡省者,但務計算,不工名理,商賈疇人之所用、家庭電器之所備,若電煲、電爐、微波爐云者,謂之微電腦也。

辨名

華人咸稱電腦。至中原,又有電子計算機、計算機之稱。

日本計算機,其通名音譯自英語。至於法律,則名之電子計算機。《刑法》《著作權法》每用此名。初亦別有計算機,構造以機關,人須親制御之,而不得自動。故電子計算機,冠「電子」之辭以別之。然此前綴之字,與時而愈鮮。及廿一稘初,官公廳招標之文書,亦見電子計算組織之名,組織蓋謂系統。亦省稱電算機電算。又云人工頭腦[]電子頭腦

引據

  1. バークレー著,高橋秀俊譯《人工頭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