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民正音
訓民正音,始諺文之書也,朝鮮世宗所制。
朝鮮本無文字,遂假漢字紀事。然其國之音,異乎中國;漢文之法,去其言遠,文盲遂多。世宗不忍,乃親制朝鮮文字。正統八年,書成,曰《訓民正音》。十一年九月上澣作解例,後佚。公元一九四零年,復見於慶尚北道安東郡臥龍面周下洞,今韓國奉為國寶七十號。
略言
纂訓民正音解例本中有例義、解例、鄭麟趾序。例義者,世宗御製序與本文也。解例者,集賢殿諸臣之著。
例義
纂例義之序,述世宗制字之由。本文記正音二十八字,及用字之要。諺解本別有齒頭、正齒之字,以示中華之音。御製序文如下:
國之語音,異乎中國,與文字不相流通,故愚民有所欲言,而終不得伸其情者多矣。予爲此憫然,新制二十八字,欲使人人易習,便於日用耳。
解例
纂解例者,有制字解、初聲解、中聲解、終聲解、合字解、用字例等。
鄭麟趾序
纂言制正音之利。受命諸臣,若鄭麟趾、若崔恒、若朴彭年、若申叔舟、若成三問、若姜希顔、若李塏、若李善老,悉名於斯。
制字之理
纂訓民正音三分字音,曰初聲、曰中聲、曰終聲。
初聲
纂初聲凡十七字。
五音 | 象形 | 基字 | 加劃 | 異體 | |
---|---|---|---|---|---|
牙音 | 象舌根閉喉之形 | ㄱ | ㅋ | ㆁ | |
舌音 | 象舌附上腭之形 | ㄴ | ㄷ | ㅌ | ㄹ(半舌) |
脣音 | 象脣形 | ㅁ | ㅂ | ㅍ | |
齒音 | 象齒形 | ㅅ | ㅈ | ㅊ | ㅿ(半齒) |
喉音 | 象喉形 | ㅇ | ㆆ | ㅎ |
並書有二。各自並書者全濁音字,「ㄲㄸㅃㅉㅆㆅ」是也。此多用於漢字音,而鮮用於朝鮮音矣。當世亦有「ㆀㅥ」等合用並書之事,或合用二字,或合用三字。「ㅂ」之合用示複音。「ㅅ」之合用、「ㅄ」之合用,示其音未明。
連書喉之「ㅇ」於脣音之下,爲脣輕音,脣乍合。朝鮮音惟「ㅸ」而已,而「ㆄㅹㅱ」三者,則用於漢字。合字解有半舌輕音「ᄛ」,然莫之實用焉。
中聲
纂中聲凡十一字。
陰陽 | 象形 | 基字 | 初出 | 再出 |
---|---|---|---|---|
陽 | 天 | ㆍ | ㅗㅏ | ㅛㅑ |
陰 | 地 | ㅡ | ㅜㅓ | ㅠㅕ |
無陰陽 | 人 | ㅣ |
二字合用者,從陰陽相合。「ㅗ」與「ㅏ」同陽,故合而為「ㅘ」。「ㅝ」、「ㆇ」、「ㆊ」皆然。一字中聲與「ㅣ」相合者十,「ㆎ」、「ㅢ」、「ㅚ」、「ㅐ」、「ㅟ」、「ㅔ」、「ㆉ」、「ㅒ」、「ㆌ」、「ㅖ」是也。二字中聲與「ㅣ」相合者四,「ㅙ」、「ㅞ」、「ㆈ」、「ㆋ」是也。「ㆇ」、「ㆊ」、「ㆈ」、「ㆋ」不用於朝鮮音。
「ㆍ」、「ㅡ」二聲而起「ㅣ」者,無用乎朝鮮音。合字解曰,或為童言,或為野語。若欲用之,當合二字而用,如「ᆝ」、「 ᆜ」。
終聲
纂終聲之字,有類初聲,然不用全字,音僅八焉,蓋「ㄱㄴㄷㄹㅁㅂㅅㆁ」也。今者取諸形定,昔者取諸音定。其亦有合用並書者,若「ㄳㅧㄺㄻㄼㅭ」之屬焉。
合字
纂「ㆍㅡㅗㅜㅛㅠ」六者,附書初聲之下,「ㅣㅏㅓㅑㅕ」五者,附書初聲之右。凡字必合而成音,初中終三聲合而成字。然終聲解曰,「ㅇ」聲淡而虛,不必用於終,而中聲可得成音。
平上去入四聲,以點示乎字左。此法也,俗曰聲調,而實異乎漢語四聲,而類乎日本語焉。
四聲 | 加點 | 音調 | 例 |
---|---|---|---|
平聲 | 無點 | 低調 | 활爲弓 |
上聲 | 二點 | 低高調 | ︰돌爲石 |
去聲 | 一點 | 高調 | ·갈爲刀 |
入聲 | 無定 | ㄱㄷㅂㅅ之終 | 긷爲柱︰낟爲穀·몯爲釘 |
齒頭、正齒之字
纂朝鮮之音,無齒頭、正齒之別,《訓民正音》之解例,亦不之辨焉。而《洪武正韻譯訓》別作齒頭、正齒之字,為世所從。齒頭之字者,「ᅎᅔᅏᄼᄽ」是也。正齒之字者,「ᅐᅕᅑᄾᄿ」是也。爾後之《訓民正音諺解》,則有齒頭、正齒之字解矣。
後世之合用
纂後世諸儒,合用各字。如初聲合用「ᅒ」、「ᅄ」,中聲合用「ᅶ」、「ᅺ」、「ᆂ」、「ᆉ」、「ᆕ」、「ᆛ」、「ᆟ」、「ᆢ」等。其多用於邊野之言、異域之語焉。
參見
纂據
纂- 《訓民正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