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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yuen的最新留言:一三 年前

常為邦國中邑之至大者一句似誤,若中美加澳巴西印度諸大國者,未必以至大邑為京,可去之否?司徒某 二〇一〇年一二月三〇日 (四) 〇三時三一分 (UTC)回覆

此文宜重寫。--阮薰華 二〇一〇年一二月三〇日 (四) 一一時〇九分 (UTC)回覆

返「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