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星
行星者,天體也。恆拱北辰,週而行之,其陣不變,長變行星之位,若穿行於眾星,因名,究其理,蓋恆星去地遠,則人視其行微,故視以其非動也,而行星去地近,故天幕嘗見行。
星之行也,其有律焉,周而復始。短者數日,長者十年有奇,其跡得複。
先人以目察天相,所見之行星者,止金木水火土五星耳。此等星體,後觀得甚多,又見天海冥,更知地實亦行星也,皆陽以週,曰大行星,更有穀諸星,不計其數,其形殊小於九者,以為小行星。
然宇宙邃遠,豈窺能盡,後見有大於冥王星者,大行星之論遂見紛紜。西元二〇〇六年,國際天文學聯合會大會乃定行星之義以三:曰繞恒,曰巨質,引與自轉衡保其形為球者,曰無攝乎近軌之他物且可除之者。合乎前二者曰矮行星,餘皆小天體。太陽系僅餘八行星,冥王星降矮。
又,行星種有二。地球、水、金、火者餘,曰故態,以岩金為實,是者為類地行星;後者巨甚,環氣,木、土、天、海四星皆然,不合生活。以學術論,行星存乎宇宙,當不可勝數。今察得系外行星二百餘。迄今卻知生命存地也。
太陽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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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行星:日 • 水 • 金 • 地 • 火 • 木 • 土 • 天王 • 海王 |
衛星:木衛三 • 土衛六 • 木衛四 • 木衛一 • 月 • 木衛二 • 海衛一 • 天衛三 • 土衛五 • 天衛四 • 土衛九 |
環:木 • 土 • 天王 • 海王 |
矮行星:穀神 • 冥王 • 妊神 • 鳥神 • 鬩神 |
小天體:流星 • 隕星 • 小行星(近地 • 小行星帶 • 半人馬 • 海外天體(柯伊伯帶 / 離散盤天體)) • 彗星(歐特星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