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度」: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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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NCH2CO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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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s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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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行:
'''加速度'''者,簡曰「'''加速'''」,洋名'''acceleration''',量[[速度]]增減之勢之[[物理量]]也,[[矢量]]也,符號a(洋名首字母世以a示之,蓋萬國所通習),[[單位]]米每平方秒,記以「m/s<sup>2</sup>」。
 
速之增減者,[[力]]使之然也,故加速度之有無,實為在於之有無。故加速度出於效以力,而非反之不施以力切勿本末倒置則無加速也
 
[[重力]]亦力也,有加速有恆值,曰[[重力加速度]],其值九點八米每平方秒,符號世通記以g,不用a,不至混淆是加速常值之一嘢不求精時粗簡計算且可整數,以利算術。
 
加速者,分有二類,一曰勻加速,一曰變。夫勻者,速度勻益也,加速值恆不變也,變者,加速值變也,速以微分計之若其速減,記加速以負,實則通於一法。物理加速術曰:「已知加速,求其末速,則直以初速增以加速乘與末速之積即得。」通式V<sub>t</sub>=v<sub>0</sub>+at.
 
==常例==
*有物運動,唯獨重力所功。知先由,然後推算其末速、能損(能量折損之變,即重力勢能減少量)、用時、豎移之儔,常例有平拋、豎上拋、斜拋、豎下拋。
*物之置夷地也,其平也無阻,重力、支力相為和,物體固靜置其中,今施以恒力,引之,使行,必伴加速而動,依牛頓定律之二,可得F=ma,即拉力為是物質重乘其加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