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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民正音」: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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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二月五日 (二) 一二時四一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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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mine
(
議
|
勛
)
司空
、
總校官
、
有秩
二八四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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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八年二月五日 (二) 一六時二九分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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悔
Itsmine
(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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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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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
、
總校官
、
有秩
二八四六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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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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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四行:
二字合用者,從陰陽相合。「ㅗ」與「ㅏ」同陽,故合而
爲
為
「ㅘ」。「ㅝ」、「ㆇ」、「ㆊ」皆然。一字中聲與「ㅣ」相合者十,「ㆎ」、「ㅢ」、「ㅚ」、「ㅐ」、「ㅟ」、「ㅔ」、「ㆉ」、「ㅒ」、「ㆌ」、「ㅖ」是也。二字中聲與「ㅣ」相合者四,「ㅙ」、「ㅞ」、「ㆈ」、「ㆋ」是也。「ㆇ」、「ㆊ」、「ㆈ」、「ㆋ」不用於朝鮮音。
「ㆍ」、「ㅡ」二聲而起「ㅣ」者,無用乎朝鮮音。合字解曰,或為童言,或為野語。若欲用之,當合二字而用,如「ᆝ」、「 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