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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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s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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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行:
===論始===
昔者,或以宇宙萬物,悉[[端]]<ref>「端,體之無序而最前者也」·《[[墨經]]》第六十二條。端,小於秋毫,最微粒者,化學視為不可班。</ref>
所成。然此論虛然,生於哲理、推理耳,無實檢證,但能實釋,而因循焉。</br>
先,[[古印度]]有此論,越明世,有西人[[留基伯]]有此思。卒[[德謨克利特]]立原子之詞,不班質也。
 
==成==
===亞原子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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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電荷]]現負態,[[質子]]現正,中子匿也。[[質子]]、[[中子]]者,俱以[[夸克]]為之,[[夸克]]者,[[費米子]]之一也,別有[[輕子]],[[電子]]隸之。是[[夸克]]之以[[強相互作用]]而一也。
==核==
[[質子]][[原子]]合而成核,其中有力者,謂[[殘留強力]]。二體相去限2.5fm,靜電力莫之及也,故為羈焉。[[質子]]數,決乎[[元素]]之別,[[中子]]數莫相涉。
[[質子]][[中子]],皆[[費米子]]也。兩[[費米子]],不相共態,故諸[[質子]]有各相異之能。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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