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溝橋事變」:各本之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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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iedj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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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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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溝橋]],[[北京]]廣安門西南,跨永定河,為京畿南首要沖,昔有[[盧溝曉月]]者,列燕京八景。
 
民國二十六年六月,關外[[日軍]]於盧溝橋操演,欲釁。七月七日,進逼宛平城,事未宣。恐其驟犯,國府遂遣兵布防。日軍詭稱遭襲,還營。是夜,一卒未歸,覓至[[宛平]]城外,欲入,拒之。未幾,卒還,戌時炮轟攻城。二十九軍[[吉星文]]部起,力禦之。
 
十七日,[[蔣中正]]於[[廬山]]宣言,曰:「戰事驟發,亦有策,勿慮,必守之。吾國雖尚太平,然不求苟安,且延之,不求疾克。當知戰事既開,勢若覆水,請棄城下之約,同心守義,其利可斷金。,地無分南北,人無分老幼,無論何人,皆有守土抗戰之責,必死而後生。」
 
國人抗日之心遂堅。二十八日、三十日,[[北京|平]]、[[天津|津]]繼陷。至是舉國同心,鉅戰八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