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張大
(渡自歐洲聯盟擴大)
歐盟初縱德法意荷比盧六國,皆自西歐,稱歐洲共同體。乃後張大,及於廿八國,聯合而為歐盟。凡入盟者,需循哥本哈根之圭臬,用是自正,復審於歐盟。
史概
纂- 西曆一九五零年:法國外事作《舒曼宣言》,議歐洲之聯合。是歐盟之濫觴也。
- 西曆一九五二年:比荷盧西法義共建歐洲煤鋼共同體,是為欧盟前身也。
- 西曆一九五八年:六國又建歐洲經濟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
- 西曆一九六七年:合三共同體為一,即歐洲各大共同體。
- 西曆一九七三年:首納英國、愛爾蘭、丹麥。
- 西曆一九八一年:次納希臘。
- 西曆一九八六年:三納西班牙、葡萄牙。
- 西曆一九九零年:西德復東德故地,為一統之德意志。
- 西曆一九九五年:四納奧地利、瑞典、芬蘭。
- 西曆二零零四年:五納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馬爾他、賽普勒斯。
- 西曆二零零七年:六納羅馬尼亞、保加利亞。
- 西曆二零一三年:七納克羅地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