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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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王國,在北海之南端。東以阿登山德國接,北連荷蘭、南鄰法國。古羅馬高盧比利時行省也。歐洲聯盟北大西洋公約皆設有司於此。方三萬公里,口千萬餘。日本稱之白耳義,略稱,越南略稱

比利時王國
Koninkrijk België
Royaume de Belgique
Königreich Belgien
比利時王國之旗 比利時王國之徽
團結是力量
Eendracht maakt macht
L'union fait la force
Einigkeit macht stark
國歌:布拉班人之歌
比利時王國之所在
比利時王國之所在
國體: 聯邦制君主立憲制
元首 阿爾貝二世
總揆 首相迪呂波
國都 布魯塞爾
國語 荷蘭語法語德語
人口 千一百萬餘
通貨 歐元
產值 四千六百五十六億美元
均有 四萬二千六百三十美元
匯價產值

以美國中情局庚寅世界年鑒為準

古來凱爾特人所居。前五十四年羅馬版圖,以為高盧比利時行省。中世以降,為低地諸國一部,事哈布斯堡氏七尼德蘭獨立,欲取之,不得,乃歸奧地利一七九七年,割予法國。拿破崙既敗,時七尼德蘭既亡,列國議於維也納,總低地諸國故土,建尼德蘭王國

一八三零年,南尼德蘭之民以維也納諸公不公,舉義旗,求獨立,英、法暗助之。以故羅馬行省為名,號比利時,選利奧波德為王,以其親英國也。一八三九年始為中立國。一八八五年柏林西非會議剛果自由邦贈王。自此剛果屬國至一九六零年

以居要衝,兩次世界大戰皆為德國所侵。乃棄中立,入北約。一九五一年,與法、德、荷、盧、義共組歐洲煤鋼共同體,為歐盟之濫觴。國北境通荷蘭語,南通法語,故久之南北相爭甚烈。二零零七年,改聯邦制,南北各自自治,而共組閣於京師。唯二零一零年起,南北不協,不得組閣,達五百餘日,有分國之議。卒以金融海嘯之遺禍,南北復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組閣。

行政

比利時為君主立憲制聯邦,國奉比利時王為君,首都之外,北境為法蘭德斯大區、南境為瓦隆大區,並列三區,主民政事。

政區之外,復建三社,以言語分之。法蘭德斯區建荷語社、瓦隆區西建法語社、東建德語社。主文教事。

各方共建聯邦政府於首都,如議會制例,選議員入國會組內閣執政。主國之大事。

南北之民,以宗教、言語相爭既久。二零一零年新法蘭德斯人聯盟選為最大黨,以主法蘭德斯大區獨立,拒與瓦隆大區法語社會黨協同組閣,致五百餘日無聯邦政府,並有分國之說興。卒以金融海嘯之遺禍,南北復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組閣。

地方

比利時分三大區。布魯塞爾首都大區法蘭德斯大區瓦隆大區。法蘭德斯大區領荷語社;瓦隆大區領法語社德語社;首都大區三社並容。

法蘭德斯大區、瓦隆大區各自置五省。省下置區、區下置鎮。首都大區不置省,大區領十九鎮。

法蘭德斯五省:安特衞普林堡東法蘭德斯法蘭德斯布拉班特西法蘭德斯

瓦隆五省:埃諾列日盧森堡那慕爾瓦隆布拉班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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