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宣
傳
纂早年
纂後禹又以宣為帝師者也,語尤尊信,薦宣經明有威重,可任政事,由此入京為右扶風,遷為廷尉,後以宣為王國人,又乃離京為太原守。
二為京官
纂數年之後,複召入都為大司農、光祿勳、右將軍。哀帝立,遷左將軍。
歲餘,上欲令宣至丁、傅處為爪牙官,因以策告宣曰:「有司數奏言諸侯國人不得宿衛,將軍不宜典兵馬,處大位。朕唯將軍任漢將之重,而子又前取淮陽王女,婚姻不絕,非國之制。使光祿大夫曼賜將軍黃金五十斤、安車駟馬,其上左將軍印綬,以關內侯歸家。」
宣罷數歲,諫大夫鮑宣數薦宣。會元壽元年正月朔日蝕,鮑宣複言,帝乃召宣光祿大夫,後遷御史大夫,又轉大司空,封長平侯。
請退還鄉
纂時值哀帝崩,新都侯王莽為大司馬,秉政專權。彭宣上言:「三公鼎足承君,一足不任,則覆亂美實。臣資性淺薄,年齒老眊,數伏疾病,昏亂遺忘,願上大司空、長平侯印綬,乞骸骨歸鄉里,俟置溝壑。」王莽白太后,策命宣曰:「惟君視事日寡,功德未效,迫於老眊昏亂,非所以輔國家、綏海內也。使光祿勳豐册詔君,其上大司空印綬,便就國。」莽恨宣求退,故不賜安車駟馬黃金也。
宣於邑居數年,薨,諡曰頃。傳爵至子孫,王莽敗,則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