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間九屍命案
座間九屍命案,又座間九遺體事件,平成廿九年之連環凶案也。
賊
纂行
纂平成廿九年((西曆二〇一七年)),三月,尋欲自盡女者於推特,與其筆談。始而積自盡之知,甚興多人。
八月,約與推特上欲自盡者一女,謂之曰:「同歸於盡乎。」至宅,予酒及迷藥飲之,既絞之,斷屍缸中,藏首器軀,遂棄其餘於廢場。是時學分屍之术,又備刀鋸、容器、束繩云云。
九月,戮四人。
十月,戮四人,其末之兄疑甚, 乃詣警署報案。警察察之六日,使女詐隆浩出戶,隆浩出,警官潛查其宅,見箱八個,容屍有七,即令捕其凶。頃之登記曰:「首九顆,骨二百四十塊,提款卡、女履、皮包無數。」
審
纂令和二年((西曆二〇二〇年)),九月,始開庭。其訟師曰:「心志有癲,不宜常審。」
十月,又開庭。訟師辯曰:「死者固求死,許其殺之,故刑重不當。」
十二月,癸巳,下諭稱:「白石隆浩,戮之死者弗許,能之行凶無妨,當伏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