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為底本,未經審校

周克華者,人也。 具謀略,善使雙槍。 獨行江南八載,殺傷者眾。 所過之處,但聞其名,不知其所蹤也。

初,與母居於渝之井口。 少任俠,嘗與夥伴釣于村頭,無柴以為烹。 夥伴欲竊之于鄰,克華遂取柴于自家,終不肯竊鄰人之一禾也。 時眾人皆以賭博為樂,唯克華棄之。 其言寡,好讀書習武。 身短而力足,嘗雙手托舉巨石。 然克華未嘗以武犯鄉人,鄉人亦勿犯華。 克華少時立誓行俠義之事,時人莫知其能。既無錢以讀,乃與人傭工江上,後失其生計。 嘗駕車于渝,不得其志。 又欲從軍,終不得行。 家赤貧,遂私售軍械以養家。 至西元二〇〇五年,以此獲罪。 克華甚為怨恨,方起劫財之心。

克華既罷獄,兩伏于渝之銀行,殺傷五人,得錢二十四萬之巨,克華喜,乃以此為業。 治吏大恐,遣人捕之者急。 然其全無蹤跡,是為當日之懸案也。

九年,渡荊水至。 居其地兩載,于鬧市中殺傷者三。 湘人甚懼之。 時小兒聞其名,晝夜不敢啼哭。 一二年,克華北上南京,隨一商賈至和燕錢莊。 賈令下人持幣出,克華急擊之。 盡取其錢財,緩步而行。 金陵郡吏盡遣捕快,畫影圖形,挨戶搜查。 又閉四方城門,使虎賁軍于途追捕。 數日不可得。 既不知其人,又恐見責,乃舉曾犯開貴以代之。 國人聞之,多恨其酷而惜其勇略。 克華始揚名于外。

克華善心計。 每往一處,必先謀劃良久。 其人性狡而毒,劫財徑擊人首。 人曰「爆頭郎君」,謂之此也。 克華每輒殺人,無不迎其面而擊之。 使十步之內,度不中不發,發即應聲而倒。 固無有不中者,其悍誠此可見。

八月,潛行返渝。 路殺一婦人于渝之錢莊。 當是時,兩男欲往執之,亦為克華所擊。 華登輿而走,及至歌樂山,未殺車夫而暴其蹤。 途遇盤查,一捕快力搏克華。 快不敵,亡,克華亦不知所往。 既知其蹤,上令數十萬余兵卒圍于渝之大川。 五日不獲,得其遺矢。 圍之愈急,克華不得脫,斃于歌樂山下,年四十有二。 亦有傳克華已遁,然無有知其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