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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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尺者,萬國公制之度也,以計物之方長,以其西來,為巴黎子午線上之半長距离之千万分之一,今以為之秒行折二億九千九百七十九萬二千四百五十八取其一[]。為別乎華夏固有之度,取其萬國多用,號曰「公」。大陸多以音譯作「米突[],簡稱「」,一作「」。

釋名

公尺為米特之意譯,米特者,英語辭也,借自法文,本出於希臘語μέτρονκαθολικόν,意謂公度也,為一六七五年意大利格致之家布拉提尼所撰。而其度之首倡,當推英哲約翰威爾金斯,其於一六六八年創議十進制通法度物。

初,人定制,以子午為準,折分二千萬而取其一為之尺。後人測之,方覺地球非正,乃以二金鑄尺為準。

 
鉑銥二金所鑄之公尺

一九八三年萬國公制公會易其準,以光速定之。以之秒行折二億九千九百七十九萬二千四百六十八取其一而為之,循至今。

以一尺為十寸,百分,千釐。又以十尺為丈,百尺為引,千尺為里。為別於中華固有之度,多冠以「公」,曰「公里」、「公分」,即以一公尺為十公寸,百公分,千公釐也。千公尺稱公里也。大陸則曰一米為十分米,百釐米,千毫米,更有細者,以一毫米為千微米、百萬納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