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章律》,漢之律書也。漢律四部六十篇,《九章律》其一也。今佚。
秦政苛暴,民皆嗟怨,陳、吳揭竿而群雄影從。漢高祖起於寒微,入咸陽而定關中,悉除秦苛律而約法三章。又五年平項羽定天下,而四夷未附,兵革未息。高祖憂法網疏而漏吞舟之魚,命蕭何取秦法宜於時者,作律九篇。是為《九章律》。
《九章律》乃華夏古律所宗,終漢之世行用。魏代漢室,傍采漢律,納禮於中,制《新律》十八篇,乃廢。
律分九篇,而條法與時俱增。其律義一從悝、商,不通於禮;且為急就之典,律文錯雜,不便于時;遂有春秋決獄之例。其九篇略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