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iaWiki:Autoblockedtext

爾之IP或簿自禁,因簿先用,禁者$1也。因故::\'\'$2\'\'

  • 始之時為:$8
  • 終之時為:$6
  • 見禁之人:$7

存惑可詢$1,或有秩簿註無驛則信不遣。另,子用IP $3,禁號為#$5。詢時切附之。

何以解禁?

傳書有秩俗曰電子郵件,亦可置{{IPBlockAppeal|事由}}於議頁。然無論何法,皆须附此函:

解封函︰

  • IP:$3
  • 見禁之人:$7
  • 查者:$4
  • 禁號:$5
  • 因故:$2
  • 簿名(若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