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燈,舊稱電火電玻自來月電器也,所以照街道及室內者也。是也,以明之,故曰電燈。舊嘗以絲實。後世以其耗電甚多,乃易之以發光二極管慳電膽

初,科學家亨利戈培爾嘗取竹炭為絲以作電燈。竹絲電燈者,置絲於玻璃器中,其中為真空,使之通電則明矣。後愛迪生易之以鎢絲電燈,亦得其鬻權矣。

鎢絲電燈

其理曰:置鎢絲於玻璃器中,其中有貴氣充之。使之通電,則電流生熱於鎢絲。及温至數百度,則可見光發於鎢絲矣。 然其所發光不可見者十有九,故今世之人惡之,以為耗電甚多而不可節電能也。

慳電膽

慳電膽,香港名也。大陸、台灣謂之節能燈。其正名曰緊湊熒光燈。其理曰:玻璃管中有水銀、正負電極氣。加電壓於此二電極,然後電子行於玻璃管中而其速漸加也。電子之行者化氣之分子為離子,然後電子、離子各赴電極,而電流生矣。後電流所生熱使水銀化為,其原子為電子所觸,激其電子至高軌域。後其電子歸其本位而釋電磁波,或為可見光,或為紫外光。玻璃管之表覆以,以納紫外光而出可見光也。其所耗電少於鎢絲電燈,可節電能,故今人好用之。然有水銀,毒物也。棄之堆填區則水銀流入水土,染污水土所產也。人常食之則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