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與義,字去非,其先居京兆,自曾祖希亮始遷。故為洛人。與義天資卓偉,為兒時已能作文,致名譽,流輩斂衽,莫敢與抗。登政和三年上舍甲科,授開德府教授。累遷太學博士,擢符寶郎,尋謫監陳留酒稅。

及金人入汴,高宗南遷,遂避亂襄漢,轉湖湘,逾嶺嶠。久之,召為兵部員外郎。紹興元年夏,至行在。遷中書舍人,兼掌內製。拜吏部侍郎,尋以徽猷閣直學士 知湖州。召為給事中。駁議詳雅。又以顯謨閣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被召,會宰相有不樂與義者,復用為中書舍人、直學士院。六年九月,高宗如平江,十一月, 拜翰林學士、知制誥。

七年正月,參知政事,唯師用道德以輔朝廷,務尊主威而振綱紀。時丞相趙鼎言:“人多謂中原有可圖之勢,宜便進兵,恐他時咎今日之失機。”上曰:“今梓宮與太后、淵聖皆未還,若不與金議和,則無可還之理。”與義曰:“若和議成,豈不賢於用兵,萬一無成,則用兵必不免。”上曰:“然。”三月,從帝如建康。明年,扈蹕還臨安。以疾請,復以資政殿學士知湖州,陛辭,帝勞問甚渥,遂請閑,提舉臨安洞霄宮。十一月,卒,年四十九。

與義容狀儼恪,不妄言笑,平居雖謙以接物,然內剛不可犯。其薦士於朝,退未嚐以語人,士以是多之。尤長於詩,體物寓興,清邃紆餘,高舉橫厲,上下陶、謝、韋、柳之間。嘗賦墨梅,徽宗嘉賞之,以是受知於上雲。

  • 《宋史·列傳第二百〇四·文苑七》
美辭妙篇,具錄於維基文庫︰陳與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