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鮭亂
民國一一〇年,壬辰十七、十八,臺灣鮨軒壽司郎,以食客名有與「鮭魚」一言音同,食價得損。音同一字,除十一,二則十五。有「鮭魚」二字者,食之無償,遂多有更名「鮭魚」者,史稱「辛丑鮭亂」、「鮭魚之亂」。[一][二]至其止,更名者計逾三百。以中華民國《姓名條例》,更名限三,故改而得反,眾因多易之。
凡例
纂或更之「陳愛台灣鮑鮪鮭魚松葉蟹海膽干貝龍蝦和牛肉美福華君品晶華希爾頓凱薩老爺」,列小鮮、酒家之名[三]。有李氏「李圭歸瑰規硅閨邽龜鮭魚於瑜餘娛虞盂妤漁愚愉於余蝓腴予輿渝嵎榆算了我想得好累隨便啦」,新北陳氏「陳○○有震天龍砲變身○○○○○於二零二一三月十四日與○○穩定交往中愛妳愛一生一世此生想帶妳一起吃鮭魚」,乃臺灣長名之最[四]。
評
纂或諷改名者圖近利,好貪小惠,嘲之曰「同鮭魚盡」、「實至名鮭」、「無家可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