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女權

由Davidzdh在話題形式之辨上作出的最新留言:五 年前

形式之辨

予觀此文,以地域分別女權,謂形式有異,信宜書如此乎?願聞方家賜教。 —关山 (修書)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七日 (日) 一一時二七分 (UTC)回覆

原文如是:

*歐洲女權
*伊斯蘭女權
*中國女權
*非洲女權
*印度女權

关山 (修書)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五) 〇九時〇八分 (UTC)回覆

返「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