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大典:維基爾雅/爭
- (漢語拼音)zhēng
- (倉頡碼)NSD
- (古文)𠫩𠄙
- 【唐韻】側莖切
- 【集韻】甾耕切,𠀤音箏。
- 【說文】引也。从𠬪。
- 【徐鉉曰】音曳。𠬪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
- 【廣韻】競也。
- 【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
- 【增韻】理也,辨也。
- 【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 又姓。
- 【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
- 【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
- 【韻會】俗作争,非。
據
纂- 《康熙字典》